正义网赣州8月7日电(通讯员朱琳 黄晓芳)拾金不昧为美德,儿子捡到手机交给父亲,父亲却持手机盗刷2000余元,做坏榜样的同时还让自己陷入牢狱之灾。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以盗窃罪对被告人老严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8年5月23日早上6时许,小严在某农贸市场附近拾得古某某遗失的一部手机,随后,将拾得的手机交给父亲老严。不想当天上午,老严便利用儿子捡来的手机登录机主微信,在购物广场、购物超市通过微信支付扫码(原机主设定不需要输入支付密码)的方式,将微信钱包内的人民币2259.70元用于为自己购买生活用品。
5月25日,老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其亲属赔偿被害人古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