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贵港8月10日电(通讯员刘世娟 陈瑜)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市蒙圩镇某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唐某明为牟取私利,利用自己购买的药材,在家中非法“炮制”各种“药品”,并将“药品”加价销售给病人。近日,桂平市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唐某明提起公诉。
近年来,村医唐某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经常私自在家中用铝锅、瓦煲非法生产“舒筋壮骨液”、“鼻炎浓缩液”、“炎毒清”等药品。在卫生所接诊过程中,其宣称其自制的“药品”已经通过临床试验,并加价销售给病人,从中谋取利益。
2018年5月8日,桂平市公安局民警接到群众举报,将唐某明抓获,并于其面包车中扣押唐某明自制药品若干。经鉴定,该药品均没有经过有关部门批准生产,认定为假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