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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家养狗咬伤他人拒不赔偿 拳打办案民警获刑罚
2018-08-29 16:58:00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三明8月29日电(通讯员孙苏文 雷晨楠)自家狗不慎将邻居小孩咬伤,邻居索赔无果后报警。民警出警处置,刘某拒不配合拳打民警,造成民警轻微伤。近日,由福建省宁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刘某拘役五个月。

  2018年5月的一天,邻居郑某的小儿子路过刘某屋前时被其养的狗咬伤。事发时因刘某不在家,郑某带儿子前往医院打狂犬疫苗。翌日上午,郑某带着收据找到刘某索要赔偿。刘某因昨晚上夜班睡眠不足心情烦躁,不满郑某一大早就将其叫起。在接过收据后,刘某立刻拿出打火机将收据烧毁,态度十分蛮横,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眼见矛盾不断升级,郑某的大儿子拨打110电话报警。

  很快,派出所民警张某、杨某身着警服佩戴执法记录仪来到现场。为防止刘某养的狗继续咬伤他人,民警先将狗关进了铁笼。面对民警询问,刘某认为自家的狗咬伤他人属于民事纠纷,警察无权处理,拒不配合调查,欲离开现场。民警张某拉住刘某左手,不让其离开。刘某转过身来,双手用力将民警张某推到在地,并用拳头继续击打张某面部。民警杨某上前拉开刘某,却被刘某用手肘打伤右脚。随后,刘某被增援赶来的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民警张某伤势属于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致使执法人员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刘某当庭认罪、悔罪,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刘某家属代为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诉判决。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