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影《大鱼海棠》:法律与世俗世界的图景
2018-03-15 11:49:00  来源:正义网

  在国产电影票房普遍低迷的背景下,《大鱼海棠》这部动漫电影,以其鹤立鸡群的姿态,无疑为当下的颓势涂上了一抹靓丽的“中国红”。站在法律从业者的角度观察,影片勾勒出来的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为我们窥探法律世界和世俗世界的图景提供了一个良好契机。

  
 
  

   

  影片当中,椿生活的“神之围楼”的世界,有着严格的天规,与人类世界之间横亘着一道严格的戒律红线:不能与人类接触。正因此,椿照顾鲲的行为才要受到神的惩戒。如果将椿生活的世界视为司法人员的法律世界,那么,鲲生活的世界就是普罗大众的世俗世界。而“不与人类接触”的戒律与法律世界所要求的司法人员“与世俗社会保持一定距离”的职业道德有着异曲同工之处。

  在大多数情况下,透过法律世界看到的图景与世俗世界看到的图景并不完全一致。因为,在法律世界当中,“与世俗社会保持一定距离”是司法人员不证自明的职业伦理,其目的就在于保障司法人员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不受外界侵扰。这条原则严苛到倘若司法人员在不恰当的时间和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一起吃饭喝酒,都足以受到法律追究。无怪乎有人说:司法者的尊荣不在于衣锦还乡的显耀,而在于深居简出的孤独与寂寞。从这个角度而言,喧嚣的世俗生活与法律世界的司法人员无关。在他们的认知当中,唯一信仰的只有法律,而指引行为的标准只有证据。司法裁断的过程,就是司法人员与证据交流的过程。在他们的眼中所观察的图景,其实就是比对分析证据之后所识别的图景—法律真实—注定了与世俗世界所认为的图景—客观真实无法完全匹配。

 

   

  但是,影片当中,椿不仅逾越了“不能与人类接触”的红线,而且还爱上了属于人类世界的鲲。这或许从另一个角度提醒我们:法律世界与世俗世界之间,也无法完全做到泾渭分明,某些时候反而会相互交融在一起。例如在对法官的选任方面。有文章报道,英美法国家对法官的任命首要考虑的并非法律,而是良好的道德品质。这条选任标准基于下列逻辑:任何职业都需要良好的道德品质,而作为掌控生命和自由的法官,需要对生命和自由有着高于一般人的感悟和体恤,而这建立一定的修养和阅历之上。但是法律知识不能代替人的修养和阅历,修养和阅历只能通过世俗世界的日常生活来积累。

  对于司法人员而言,连接法律世界和世俗世界的节点是证据。正是由于对证据认知的不同,导致两个世界的主体难免存在沟通上的困难。实践当中,那些与社会公众的预期相差悬殊的司法判决,容易引起公众情绪反弹,某种程度上,症结就在于此。

 

   

  而弥合两个世界隔阂的一条重要途径在于司法公开。这不仅是深化司法改革、建立公开透明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弥合朴素正义与法律正义裂隙的不二法门。或许正是看到这一点,近年来,司法机关内部推行了包括案件信息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法务检务公开等诸多司法公开措施。其目的,就是主动回应社会的司法关切,有效提高诉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司法行为的认可度,增进世俗世界与法律世界之间的情感认同,继而促使法律精神生活化、通俗化。在此基础上,法律人所认知的法律世界与普罗大众所了解的世俗世界之间的距离将渐趋缩小,互信也将成为必然。

  如此,“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宣誓,才能真正落地生根。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