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命毒师》这部长达62集的美剧没有星光熠熠的俊男靓女,没有酷炫无比的特效合成,剧情和演技是它斩获艾美奖各大奖项的必杀技。它将人性的光明与阴暗、情与法的对立和交织展现的淋漓尽致。
怀特是一位普通的中学化学老师,性格沉闷,收入微薄。加上身患残疾的儿子、怀有二胎的妻子、尚未还清的房贷、不时还要遭遇别人或同情或鄙夷的目光,统统让这个年过半百的男人陷入中年危机。就在他郁郁不得志的时候,癌症不期而遇。面对即将到头的人生,怀特凭借娴熟的化学知识,企图通过制毒来增加收入,为孤儿寡母留点生活的希望。他制造的纯度达到99%的蓝色冰毒为他带来了数百万元美金的收入,但事态发展并未如预期那样帮助他的家庭走上康庄大道。相反,他和他的家庭被一个万劫不复的毒品黑洞所吞噬,在一系列阴差阳错的人生偶遇之下,脱身不得,平静的生活被彻底颠覆。
永远不要试图尝试生活中不能逾越的红线,一旦被卷入,将命不由己,这是故事揭示的初级命题。另外一个值得追问的深度命题是:一个普普通通、甚至有些懦弱的高中教师,何以蜕变为一个人人谈之色变的顶级大毒枭和杀人犯的呢?
或许我们只有把困惑的目光投向道德与法律的范畴领域才能窥探一二。人性如一个潘多拉魔盒,被贪婪、嫉妒、怨恨、虚无所占据。道德和法律分别通过内在和外在的约束机制,将这些动物的原始品性牢牢锁在里面。尽管两者的功能目的趋同,但对立与碰撞似乎才是双方大多数情况下的状态。
释放怀特内心怪兽的根本原因在于他对家庭负有的一种极端责任感。人为肉体之身,通过努力改善自己的物质生活条件,寻求生存和发展是人的本能和权利。癌症让怀特陷入到对人生的深度绝望当中,正是对家庭的负疚感促使他铤而走险,选择制毒这种来钱最快、也是最危险的谋生方式。如果将对家庭的伦理之爱解释为道义对人的原始需求,那么,怀特制造的毒品大量流向社会,造成对社会肌体的侵害则触碰了法律的红线,势必要遭致法律的否定评价。
影片当中处处可见道德与法律的碰撞:作为游走在法律对立面的毒枭怀特,在遭受到来自贩毒集团的生命威胁时,想到的却是利用联邦证人保护法来庇佑自己和家人;当自己的生命面临死亡威胁时,他唆使搭档杀死了可能顶替自己位置的无辜者盖尔,此后却备受良心煎熬;安分守己的妻子知道真相后,从最初的激烈反对到为了家庭的长远发展保持沉默甚至参与洗钱,但内心一直经受着良心的拷问,以至于神经恍惚穿着衣服跳进游泳池里面;作为刚直不阿的缉毒警汉克,历经磨难、苦苦追寻的贩毒幕后黑手居然就是他的姐夫,另一方面,汉克自己也在浑然不觉的状态下用毒资偿付了自己的住院治疗费……
作为约束行为的两种规范,更多时候,道德与法律之间的界限并非泾渭分明,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相互缠绕纠结在一起,共同发挥着对个体行为的塑造功能。从法理学角度来看,一方面,道德是人们基于一定物质条件而形成的对善与恶、正当与不正当等标准来评价行为的观念,依靠社会舆论和内心的信念来维持。有时社会反映强烈,企图寻求法律救济的事情恰恰不属于法律的调整范围,例如婚内出轨;另一方面,在有些问题上,法律和道德互相渗透,法律中也可能会包含一些立法者认可的道德要求,诸如诚实守信、罪刑相适等法律基本原则,其本身就来源于人类公平正义的原始道德观。
要论道德与法则的位阶,在我看来,道德应该略胜一筹。首先,道德先于法而存在。原始社会的习惯本身兼有风俗和道德等多重属性。随着文明的进化,法开始日益脱离习惯和道德而成为独立的社会规范体系;其次,道德优胜于法则也是后者本身所具有的滞后性所决定的。正因为法律并不能对事事进行规制,在有些时候,必须运用道德的强大感召力来进行约束。
这一点在司法领域表现的尤为突出。诚如有学者所言:尽管法律的安全性和可预见性是人们所期待的理想状态。但社会生活事实将永远走在法律规定之前的客观现实,决定了在法的安全价值和个案正义之间存在持久的张力。此时,依赖于法律的基本原则来实现个案审判中的实质正义就是司法人员不得不选择的途径。此时,裁判伦理对执行法律者而言就显的极为重要。此处的裁判伦理,其本质应该属于道德范畴。毋庸讳言,只有道德品性良好的执法者,才有可能在法则的漏洞与自由裁量之间,选择最佳的那个平衡点,使得正义天平与世俗伦理之间不至于相去太远。
引发公众高度关注的雷洋案件所引起的对警察行政执法权力程度问题的思考正是如此。以抓嫖为名造成公民个体无妄之死,总是一件令人非常遗憾的事。尽管当地公安可能的确师出有名,但根据目前披露的情况,警察过度执法却也是不容置喙的。过度执法的本质,其实就是执法者利用了法则的漏洞所作出的貌似合法却不合理的举动。某种程度上就是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当前司法改革正如火如荼的推进,在一系列改革举措当中,应当看到,司法人员的素质应该是影响司法改革成效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在选拔司法人员时,应该在坚持道德考察和法律素养考察的同时,适时向个人道德倾斜。当然,一个悖论在于,法律素养的考察可以通过硬性考评来实现,但对于道德的考察,却充斥着不确定性。这有赖于在考核评价机制当中引入诸如“运用法律原则解决有关案件”的定性指标来实现。可以预见的是,这将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
总而言之,高超的裁断艺术、良知与公义的落地,需要司法人员在法律框架之内,在道德约束之下,恰当地进行权利义务分配,让二者达到和谐至美,让对立双方的矛盾点逐渐化于无形,这也应当是司法定纷止争的根本目所在。
值得一提的是,影片最后,怀特躺在堆放杂物的房间,面无表情的看着天空,被一群荷枪实弹的警察团团包围。他到底死了还是活着?他委托别人给儿子的钱是否送了出去?他还能否接受法律正义的裁断……种种疑问,没有人知道答案。这似乎不符合我们的道德常识当中善恶有报的思维逻辑。但是,面对众叛亲离、人生目标彻底坍塌的结局,某种程度上,活着,其实是另一种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