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2018-05-16 10:35:00  来源:检察日报
 
法律监督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
 
 

  监督是为了进步。法律监督不是为监督而监督,更不是显现你错我对,其实质是要通过法律监督,帮助被监督者解决问题、补齐短板,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共利益,共同推动法律贯彻执行到位,共同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必须认识到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目标是共同的,价值是一致的,只有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才能更好维护宪法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才能更好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为指引,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推动这一理念落地开花,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

  赢则共赢,败则同败。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首先要建立监督者与被监督者的良性、积极关系。一般而言,大多数人对监督或多或少有抵触情绪,从事监督工作往往不被“待见”。与此同时,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也处于初级阶段,法律实施特别是执法司法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而法律监督正是促进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必不可少的途径。在这样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更要主动作为,努力让相关部门能够理解、接受法律监督,形成法治建设合力。检察机关自身首先要摆正位置,坚决摒弃“监督就是高人一等”的错误观念,不以监督者自居,更不能居高临下。要从法律监督的目的、价值等出发,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讲清楚双方目标是一致的,有着共同价值追求,只是法律上、工作中分工不同、职能不同,没有你赢我输、你高我低,只有共存共赢、共同进步。

  有实效才有说服力。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关键是要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增强监督能力,促进问题解决,提升工作质效,让双赢多赢共赢从价值理念变成现实结果。要领会好、运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衡量法律监督工作,看看法律监督有没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有没有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要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不同监督方式,更加重视加强与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执法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有机衔接。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统一,把对方的工作当作自己的事,各方共同协商如何把工作做好,共同推动问题解决,争取最好的监督效果。在提出监督意见后,不能当“甩手掌柜”,要跟踪了解监督意见落实情况,帮助纠正问题、解决难题,使被监督者真正感受到检察机关的监督是帮助他们,对他们做好工作是有益的。

  监督理念是管全局的。树立双赢多赢共赢法律监督理念,不只是对某一个监督领域、某一个监督环节的要求,而是贯穿法律监督全部领域全部环节的总体要求。各项法律监督工作都要努力寻找双赢多赢共赢的基点,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来引领,多做创新工作,多做共享共赢的工作。比如,申诉工作引入律师代理申诉就是双赢、三赢,帮助了检察机关,又给律师提供了业务,还让群众感到更可信任。比如,在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中,组织开展办理服刑人员刑事申诉专项审查活动,对监狱来说,可以帮助他们发现问题进行纠正,解决监狱管理隐患;对罪犯来说,通过帮助他们维护合法权益,有利于他们解开心结安心改造,这也是多赢共赢。当前,公益诉讼是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也要让被监督的一方能从法律监督中受益。比如,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要加强沟通主动说明公益诉讼的目的是支持依法行政,帮助解决政府往往也为难和棘手的问题,努力赢得各有关方面的理解和支持。

  从理念到现实,不能坐等,要实干巧干苦干。强化新时代法律监督,需要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合力,需要检察机关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把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落到实处,在法律监督中厚植党的执政基础,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赖。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