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个检察瞬间|18年前的那次调查取证
2018-06-25 15:01:00  来源:正义网

    

  这是一张18年前的照片。前两天,我把这张泛黄的照片拿给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吴东升,吴专委端详了片刻,便开始讲述起照片背后的故事。

  18年前,景宁县外舍乡北岸村发生了一起因感情纠纷引起的凶杀案。男子罗某从外地赶到景宁县外舍乡北岸村女子钟某的家中,希望两人复合,但钟某没答应。随后两人发生争吵,在扭打过程中,罗某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钟某,钟某随即倒在血泊中。罗某见状害怕不已,将水果刀刺向自己的腹部。之后,罗某、钟某被闻声赶来的群众送到医院,钟某因失血过多不幸死亡。

  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之后,将案件移送到县检察院审查逮捕。接案后,办案检察官立即到案发地开展调查。时任副检察长的柳竹萍带领刑一科检察干警吴东升来到钟某家中,向钟某的父亲详细了解情况。那天,钟某父亲穿着干净的畲族服装端坐在凳子上,柳竹萍负责询问,吴东升认真地做笔录,一起去调查的检察干警潘胜按下手中相机快门,拍下了这张照片。

  这起案件后来被移送浙江省检察院丽水地区分院起诉,丽水地区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判处罗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另外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2万元。

  回想当年,道路崎岖,交通工具也有限,干警们要翻山越岭走路到被害人家中调查取证。如今,检察现代化装备水平稳步提高,检察机关依靠科技手段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

  (作者:叶太阳 单位:浙江省景宁畲族自治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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