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检察情 | 永远在路上
2018-07-24 14:55: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顾勇

  今年是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四十周年的重要历史时刻,同时也是我到检察院参加工作的第三十个年头,非常荣幸能够成为扬州检察机关不断发展壮大的一名参与者和见证者。一路走来,我最大的感受除了“想发财,请走它道”之外,就应属“怕学习,莫入此门”了。之所以这样讲,是因为我有切身体会,值此机会,和大家一道分享。

  1988年,怀着激动的心情,我走进了扬州市检察院,成为了一名梦寐以求的检察干警。我记得,当时检察制服是88式的,还有一顶大盖帽,跟军装差不多,穿在身上,心中有种特别的自豪感。亲戚朋友们都来祝贺我成为了一名人民检察官,其实我知道,自己离检察官这三个字还有很大的一段距离。

  因为上班第一天,我就被“泼了一盆冷水”。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毕竟年轻,有一股子冲劲、干劲和闯劲,入职前,我就已经无数次幻想,如何在领导和同事们的带领下,撸起袖子大干一场。可上班第一天,老处长给我分配任务的时候,只给了我一本刑法法条和一本法律文书样式大全,并对我说:“这是你的饭碗,一定要好好研究。”这样的工作安排与我心中预期的差距还是很大的,但我好歹也听过“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知道这是处长在有意让我打好基础,同时磨练性格。道理很简单,可真正要做到却不容易。从那一天起,我就强迫自己压住好动的性格、坐起“冷板凳”,认认真真地投入到两大本的研究中去。这一研究就研究了小半年,但不知不觉中,我已经从一个完全的检察门外汉变成了一个书记员的熟练工。不像一开始,要么是一问三不知,要么是什么都要问,很多工作都可以主动开展起来,这也成为我检察人生的“第一课”。

  时间到了2002年,经过十四年的学习和努力,我被扬州市人大任命为检察员,拿到任命书的那一刻,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因为,从此我将是一名真正的检察官了。可伴随兴奋而来的,却是巨大的压力。因为接手一个案件后,方方面面都必须考虑,不能有丝毫差错,用“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来形容,一点也不为过。有的时候,真感觉手中的案子就如斗大的包子,无处下手。案子究竟该怎么办?上面的领导看着,身边的同事等着。不过最大的焦虑却是来自心中的“本领恐慌”,因为自己不是法律院校生,总感觉自己的知识储备不够,尤其是办理疑难复杂案件的时候,在应对证据分析、法律适用等专业问题方面还有很大的欠缺。欠的课必须补上,该充的电还是要充,在老领导和同事们的建议下,我又先后考取了在职法律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其实取得学历倒不是主要目的,而是通过这个学习的过程,让自己对法律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在不断学习和实践的过程中,我颇感受益,2007年我获评“全国优秀侦查员”。我想,我作为一名半路出家的法律人能取得这样的成绩,现在的年轻人都是院校毕业生,只要坚持学习,肯定能取得更好的成绩,也肯定能为检察事业作更大的贡献。

顾勇对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公益诉讼,并参与放流鱼苗活动

  所谓“与善人居,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即与之化矣”,在我们扬州市检察院,热爱学习的同事比比皆是,我只是其中微不足道的一分子。正是大家出于对共同事业的热爱,一直秉持坚持学习、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才会有扬州检察今天蓬勃发展的大好局面。

  检察工作进入了新时期,高质量和专业化成为了我们工作的全新方向,但无论是高质量还是专业化,都必须要求我们每名检察人学习再学习,提高再提高。有了“金刚钻”,才能干好“瓷器活”,只有案件质量上去了,检察机关的地位才会上去、作用才会凸显。所以,无论是在市院做部门负责人还是在基层担任检察长,我一直都在鼓励身边的年轻干警要认真学习,把学习作为补齐短板、改进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本领,不可能一蹴而就,而真正是要活到老、学到老,唯有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态度,坚持学习和工作并重,才能不负检察前辈们筚路蓝缕创业之艰辛,才能答好时代给出的检察之问,才能开辟检察事业更加美好的未来。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学习,永远在路上,谨以此文,与各位同仁共勉。(作者系高邮市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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