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人民检察》复刊书影
检察系统有众多的期刊、杂志,但只有《人民检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机关刊物,它不仅是传播与研究检察理论的窗口,还是理论应用、实务交流、业务指导的园地,是检察机关与外界交流和沟通的桥梁。
《人民检察》的前身为《检察工作通讯》。1956年5月,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出版<人民检察>的决定》,将《检察工作通讯》改名为《人民检察》,1956年6月正式创刊。1960年由于历史原因,《人民检察》在出版了总第76期之后便停刊。随着检察工作的恢复,《人民检察》于1963年复刊。1966年,《人民检察》再次被迫停刊,直到1979年6月,《人民检察》第二次复刊。
《人民检察》创刊时,是不公开发行的内部刊物;《人民检察》二次复刊后开始公开发行;1989年1月,开始国内外公开发行;后来内容由32页增加到64页,四封和版式设计以及印刷质量也比过去要好得多;2004年1月,《人民检察》又增加到80页。为谋求更进一步的发展,2005年《人民检察》改为半月刊。改版后的《人民检察》,以新的面孔与广大读者见面了。此次改刊开创了中国法律类核心理论期刊改半月刊的先河,是面对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形势,为适应检察工作新要求,满足检察实践的需要而作出的理智选择。同时,改刊后的《人民检察》以更为快捷的方式,更大内涵的容量,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探讨法学理论,为推动我国法治现代化、实现“依法治国”的宏伟目标,贡献应有的力量。2006年6月,《人民检察》创刊50周年;创刊50多年来,以其权威性、指导性、实用性赢得了全国检察干警和法律工作者的好评。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机关刊物、法律类核心期刊、全国百种重点期刊,《人民检察》在检察系统中的地位是独一无二的;在法学理论界,《人民检察》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2007年,《人民检察》又提高了印刷质量,封面压膜,中间“疑案精解”插页由黑白改为彩页,广大干警对此反响很好,一致认为比以前更美观、好看。同时,刊物发行量一直稳中有升,《人民检察》的足迹,遍及祖国的大江南北。
(供稿 高洪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