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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100个基层院|沙坡头:让"临界"少年重返"生命绿洲"
2018-08-07 10:49:00  来源:正义网

   让“临界”少年重返“生命绿洲”

    ——走进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

     

    1998年7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原中卫县检察院(现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公诉科8位干警在开会讨论案件。当时条件有限,两个茶几一拼,就把会开了。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5月

  ●现任检察长:强吉鸿(第十一任)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58人,均为本科以上学历;少数民族干警12人

  ●最高荣誉: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

  行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茫茫戈壁中,可以看到沙海绿洲这样的“临界”奇观:向前一步是沙漠,退后一步是绿洲。

  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的一纸不起诉决定书,也成了四个少年人生的“临界点”,让误入歧途的他们迎来了“生命绿洲”。

  “娃娃学习很好的,能不能给娃娃一个机会?要不然他一辈子可就毁了!”彼时,冯某的父亲还在慌乱中苦苦哀求。

  “前两天刚查到录取通知书,现在正在为开学做准备呢!”近日,记者又联系到了冯某的父亲,他开心地说,孩子已经被心仪的大学录取,9月就要开学了。

  2017年3月,沙坡头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抢劫案,包括冯某在内,涉嫌抢劫罪的四名犯罪嫌疑人均未成年。“刚见到这几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他们身穿校服,像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着头,很内向。”案件承办人郭美玉向记者描述了第一次见到他们时的情况,为了不影响他们学习,郭美玉还专门选在了周末会见。

  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四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为王某庆祝生日时偷偷喝酒,酒后为了给王某准备生日礼物,而抢劫了一部手机。事后,几人都非常后悔一时冲动做了错事。之后,沙坡头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对冯某等四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察决定。

  考察期间,郭美玉等办案人员与冯某等四人每月会见一次,详细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四人表现都非常好。冯某还在假期时勤工俭学,在某公司负责称量枸杞。一次在田间工作时,一辆三轮车发生侧翻事故,冯某第一个冲上去,与几位农民一起救人、帮助处理事故。

  “我们一起等好消息!”今年高考结束,都参加了高考的几个小伙伴约好比比看谁考得好。结果令人欣喜。四人发挥都很好,都过了本科分数线。

  “我家孩子高考超了一本线5分!”6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高考放榜,当天上午,郭美玉就接到了冯某父亲打来的电话。“如果不是检察官,我的孩子一辈子就全毁了。”他在电话里一再感谢。

  中卫市博慧社工服务中心的心理咨询师曹慧萍受沙坡头区检察院委托,负责给四个未成年人做心理疏导、亲职教育。“检察机关给了孩子们回报社会的机会,如果不做这些工作,他们很有可能会自暴自弃,也是潜在的社会问题。这样做对孩子、家庭、社会都有好处。”曹慧萍说,通过与几个孩子的接触,能感觉到他们经历过这件事后突然长大了。

  记者采访了解到,沙坡头区检察院未检科干警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了类案调研,分析发现,部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参与犯罪时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或情节显著轻微,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此类人员处于违法犯罪的临界点,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帮教、矫治,将来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为此,除了对符合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该院还探索开展了“临界”帮教预防工作,与公安机关签订《未达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实施方案》等,将“临界”未成年人纳入检察机关观护帮教范围。

  “教育与保护并重,这样就前移了教育、感化的工作触角,减少未成年人涉罪风险。”该院主管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贺继宏说。

  沙坡头区检察院很年轻,2009年2月在原中卫市城区检察院和原中卫县检察院的基础上正式更名。该院的未成年人检察科也很年轻,2016年10月单独设立,此前为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

  这样一支年轻的队伍,兼具拼搏奋斗的优良传统和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已经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创新项目就是涉案未成年人社会化帮教保护。

  “践行保护性司法,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是开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原则,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院检察长强吉鸿说道。

  记者注意到,与其他检察院不同的是,在该院的检察服务大厅,单独设有“未成年人检察服务窗口”,面向全社会提供有关未成年人法律咨询业务,快速受理涉案未成年人及被害人法律援助、亲情会见、司法救助等未检业务工作的申请。

  “把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环节前移,从源头上预防,让未成年人从心理上感受到关爱和教育,检察机关的做法值得提倡。”沙坡头区委副书记田海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