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6月,甘肃省临夏市检察院干警在该市南门广场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7月
●现任检察长:马学智(第八任)
●干警人数:49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28人;本科以上学历干警40人
●最高荣誉: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在甘肃临夏,几乎每隔一条街就有一个装饰一新的清真寺。每当宣礼词响起,虔诚的信徒们脚步轻盈,迈入他们心中神圣的殿堂。
来到索某父亲家的那天大概下午两三点,太阳还很大。他穿着绿色的T恤,戴着回族特有的“礼拜帽”,在门口等着我们。
“最近咋样哩?娃还好吗?”
索某是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当记者和临夏市检察院控申科科长马珂等人来到索某父亲家中时,这个淳朴的回族老人见到马珂像见到一位老朋友一样,笑着答道:“好着呢,好着呢!”
2012年8月,马某和朋友前往索某经营的手机店转存手机照片,索某在操作过程中发现马某二人的内存卡上染有病毒,便将原有照片删除,双方因此发生争吵、打斗。打斗过程中造成当时21岁的索某左眼失明,5根肋骨被打断,后经法医鉴定,其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
该案移送临夏市检察院后,公诉部门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家中经济困难,便向控申科反映情况。
“当时他们家是真困难呐,一家七口人,父母和妻子都没有经济收入,孩子又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马珂仍然记忆犹新。法院作出判决后,两名被告人由于经济条件有限只赔付了5000元医疗费,而当时,索某治疗已经花去了6万多元,家中早已负债累累。在仔细了解了索某家的情况后,该院最终为索某申请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当时司法救助金还没有纳入财政预算,这笔钱还是从办公经费里挤出来的。”马珂说。
之后的几年时间,马珂又先后两次到索某家中回访,了解情况。如今,索某家的条件逐渐好了起来,索某父亲开起了古玩店,家中盖起了二层小楼,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临夏古称“河州”,在历史上是古丝绸之路的南道重镇,有“茶马互市”“牡丹之乡”之称。境内有汉族、回族、东乡族等18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55.3%。清朝学者慕寿祺在其编撰的《甘宁青史略》中曾如此描述:“甘肃回族,以河州为总汇之区。(回族)惟河州为多,其种类亦强。”
结合临夏区域特点和民族种类众多的情况,临夏市检察院积极维护民族团结,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矛盾纠纷。该院制定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办法,明确了救助范围、救助流程。马珂介绍,2011年以来,该院共对12起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进行了司法救助,累计发放救助金4.95万元。同时,将区域特点、民族风俗及宗教习惯融入检察工作中,在全市4个镇设立了辐射4个乡镇、7个办事处的派驻检察室,受理群众控告、举报、申诉等,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以前群众认为检察院神秘得很,被叫去总感觉心里发毛呢。”临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祁国强对记者说,设立了乡镇检察室后,检察院将群众需求解决在最基层,群众也更了解检察院了。同时,该院还加大控告申诉宣传力度,2015年以来,该院开展“举报宣传周”“法治宣传日”等宣传活动25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
“阿姨,我知道错了,我想继续上学。”在看守所,高二的回族学生杨某对该院检察官穆桂英说出了自己的心愿。今年4月,杨某与邻居石某因琐事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杨某持砖块将石某脸部打伤,后经鉴定,石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检察官通过了解情况,发现杨某是高二学生,学习成绩很好,而且案件当事双方属于亲戚。检察官将案件当事双方叫到一起,对双方释法说理,建议两家和解。在办案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杨某家属主动支付给石某家27万元,石某家属表示不再追究其责任。最终该院对杨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记得我刚来的时候和第一任检察长办的也是一个因邻里纠纷发生故意伤害的案子,当时全院只有20几个人,一年也才三四十个案子,现在平均每人一年就要办三四十个案子,最多的一年要办一百多个。”穆桂英已经在该院工作了31年,回忆起自己刚来时的情景,仍然深有感触。
每年5月,是临夏的牡丹节,梨花雪、粉西施、朱砂红……5000米的牡丹长廊,数万株牡丹竞相开放,如今,这朵民族团结之花亦越开越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