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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文苑】丁欣:一个自然人
2019-02-19 16:46:00  来源:宝应检察院  作者:丁欣

 

  最近读完两本书,一本是人所熟知的《月亮与六便士》([英]毛姆),另一本是鲜为人所知的《鱼王》([俄] 维克托阿斯塔菲耶夫)。前者讲的是一个生活在伦敦的证券经纪人突然有一天抛弃妻子周游世界追求艺术的故事;后者讲的是苏联时代生活在叶尼塞河边的人们在恶劣生存条件下努力生活的故事。其实这两本书在时代背景、体裁甚至是主题思想上并非同类,可是一种牵连关系却像浓雾一样萦绕在我的心头。


  经过苦苦思索才发现这两本书之所以让我产生牵连之感,是因为它们之间隐藏着一种共通处:评判事物、观察事物的标准是一致的,都不是从我们大多数人通常依据的社会意义或者价值观去评判。《月亮与六便士》是以一种启发的方式去引导人们思索书中主角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抛弃妻子等一系列违背社会道德的行为背后所隐藏的自由意志,而《鱼王》则是以直抒胸臆的方式,通过一个个农民、渔夫、猎人的言语和行为展现一种无视社会利害,以自发的人性道德观念评判事物并指导自己行为的价值观念。从某种社会价值角度看,《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查尔斯简直就是一个恶棍,即便最终成为一个天才画家,都不能掩盖他抛弃妻子、欺朋友妻等一系列自私自利、心狠残酷的行为;同样我们也可能无法完全理解《鱼王》中那个与生产合作社签订合同的猎人阿基姆,在自身难保的原始森林里为了搭救一个奄奄一息的人而将合同抛在脑后的违约行为。

  但是《月亮与六便士》并不是单单写一个用俗语被称为“渣男”的人;《鱼王》也不是单单写一个没有合同精神的农村人。这两本书引发的思考是,那些我们习以为常的准则是不是唯一、永恒正确的。按照德国哲学家叔本华的观点:“当意志按照它的本性,即人的个体性格做出决定,也就是不受阻拦地按照它的本质表现出来,这时人在这个意义上是自由的。”《月亮与六便士》里的查尔斯就是这样一个按照意志本身行事的形象,他跳出了所谓的社会准则约束的网,而完全受其个体自由意志的驱使,为了某种个人更加崇高的精神追求。并且查尔斯这个形象不仅跳出了社会准则的网,甚至超越了人性中一些限制因素,将自己的欲望降到极低:对生活困顿毫不介意,珍馐与麦麸没有区别,对金钱与名声无动于衷,甚至没有感情需求,无需妻子或朋友。在这个形象中,作者无疑创造出一个摆脱种种纠缠的新的自然人。


  各式各样的社会准则在社会中有它存在的意义,在法律监管不到的地方,人们往往用一套约定俗成的道德体系互相监督、评判甚至给予惩罚,在脱离文明社会及其道德评价体系以后,一个新的自然人就诞生了,这就像《鱼王》中的猎人阿基姆在极寒的原始森林中拼命搭救一个濒死的陌生人,阿基姆并没有考虑带着一个病人是否能走出原始森林;没有考虑照顾病人会让自己签订的狩猎合同陷于违约;没有考虑救活这个濒死的人与自己的营生与安全孰轻孰重,他的行事全凭他作为一个自然人的人性道德原则,无视于社会利害关系。又比如猎人阿基姆生长的那个条件艰苦、偏僻的小渔村,这些流放犯的后代们在与大自然作斗争艰难生存下来的过程中制定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只要是小孩子,无论是谁家的,都能免费喝到集体的鱼汤,从而他们可以养活一群孩子。这个荒远的“人间风日不到之处”,人们自发地生成了一种按人性道德行事的准则,形成了一个有别于被社会教条所束缚的新的自然人群体,温暖着被极寒包围的西伯利亚荒原。

  这两本书给我带来的启发是观察事物、评价事物不要过分依赖所谓既定的准则,或许还有再三思考之下的另一种思维方式和价值评判,也让我感慨做一个以自发人性道德行事的自然人是多么单纯善良可爱啊!(作者:丁欣,单位:宝应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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