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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说】茆小松:在主动接受监督中推动检察工作发展高质量
2020-12-31 15:33:00  来源:扬州市检察院  作者: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代检察长茆小松

  

  “邀请人民监督员来审查案件,更广泛地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反映出检察机关审慎对待涉企案件,真心护航经济发展的鲜明态度,我们十分赞赏。”江苏省宝应县某建设公司负责人简某表示。今年7月,宝应县检察院针对该公司项目经理马某某涉嫌醉驾案件,组织召开案件公开审查会。人民监督员经过评议一致同意对该案作不起诉处理。宝应县检察院最终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这也保障了该公司一个近亿元的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竣工结算。

  近年来,宝应县检察院着力规范检察权运行,持续推进检务公开,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助力检察工作发展高质量。

  完善制度机制,确保“能监督”。一是细化监督菜单。将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纳入年度重点项目,制定《案件质量管控工作办法(暂行)》等规定,明确可以接受监督的办案环节和具体内容,完善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以及法律文书,让接受监督融入司法办案全流程。二是规范监督程序。密切与上级检察院职能部门和司法行政部门沟通衔接,有效畅通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渠道,落实申请监督案件请示报备等制度。明确专职人员,进行归口办理,实现监督申请、转办交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等工作规范化实施。三是提升监督能力。结合监督工作实际,召开人民监督员工作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民法典》《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共同学习和研讨,不断增强监督能力。

  转变司法理念,做到“常监督”。一是增强主动意识。着眼办案高质量,推进公正司法,将检察官独立办案与主动接受监督相融合,定期通报检察官办案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等情况,增强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二是积极交流互动。定期寄送检察专刊,推送检察资讯,让人民监督员更多地了解检察动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专项工作等情况,组织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办案中心等场所,增进维护司法公正共识。三是拓展监督范围。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庭审观摩、信访矛盾第三方调解、不起诉公开宣告、司法救助案件公开听证等活动,不断提高监督参与度,努力做到可监督范围“全覆盖”。

  坚持深度融合,实现“真监督”。一是紧扣服务大局。树牢司法为民理念,紧扣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针对农民工欠薪、虚开增值税发票、串通招投标等涉及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案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审查等活动,认真听取评议意见,促进案件审慎稳妥办理。二是推升案件质效。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办案流程,见证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等全过程,提升司法办案透明度。坚持“扬长不避短”,组织召开开放式检委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评查,发表监督意见以及改进办案活动的意见建议,促进检察官提高办案质量,提升办案效率。三是做实意见反馈。认真梳理人民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案件化办理,明确责任到人,并做到100%反馈办理结果,做到“真建言”对接“真接受”,不断增强检察工作公信力,改进和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该文被2020年第5期《人民监督》刊登)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