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职场黑名单”成为射向求职者的“暗箭”
2018-06-05 09:29:00  来源:正义网

  二十多年前,第一次考研面试时,和面试老师就一个专业问题发生争论,自己的语气和肢体语言上的不妥,让老师很是不满。我不确定最终没上成和面试表现是否有关系,事后想来,责任在我。前两天《每日经济新闻》的一则报道让我想起这事儿,感觉很庆幸:幸亏当时高校之间没有一个可以共享的“考生黑名单”,如果有,以我头年的“恶劣”表现,第二年报考的学校可能也会将我拒之门外。

  《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是有关“职场黑名单”的,说的是公司人力资源主管之间,经常在微信群分享求职者信息,一些公司据此将“不靠谱”的求职者拉入“黑名单”。进入名单的一旦向公司求职,多数在简历筛查阶段即被“过滤”;少数“漏网”者,即使过了面试关,在背景调查阶段若被发现有“不良记录”,也还是会被“拿下”。

  筛查简历、笔试、面试……如今,招聘一个和公司具有较高匹配度的人才,成本不小。将“不靠谱”的求职者列入黑名单,“一方面便于选拔优秀人才,另一方面避免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这是一些人赞成“黑名单”的理由,不能说全无道理。

  但站在求职者的角度,这个“黑名单”又有不小问题,使用不当,后果会比较严重。

  首先,这个名单是秘密而非公开的,只供招聘方掌握,求职者并不知晓。一个人“不靠谱”信息,来自其之前工作或曾求职的公司,这样的信息即使不符合事实,求职者也不可能有辩解机会,因此存在被误伤的可能。现实中,一些求职者四处碰壁,却并不知道是因为自己被“拉黑”。

  其次,“不靠谱”的求职者,该承受多大的代价?之前做过不靠谱的事儿,为此承受一定代价,包括找工作的艰难,也算“错有应得”,但人是会变化的,之前某些方面不靠谱,认识到了改正了,就是一个靠谱的人。

  但“黑名单”却将求职者打入另册。“黑名单”没有有效期限,时时更新,只增不减,而很多行业圈子很小,“有时候,求职者刚从上家企业离职,我们就能即时收到消息”,这意味着某些行业的求职者一旦进入“黑名单”,找工作会很难。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不靠谱”该如何界定。将品行不端、能力缺陷等认定为“不靠谱”,少有人会反对,但有些公司“黑名单”标准,却难说正当。比如,有公司人力资源主管称,“与前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的,一概不予考虑。”

  发生劳动纠纷,责任可能在员工,也可能在单位。将板子完全打在求职者身上,未必公允。报道举了一个例子:2017年,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单方解除了与李旭的劳动合同,但是并没有拿出证据,此前也未进行调岗或培训。李旭决定打官司。从劳动仲裁、两审诉讼耗时8个月,二审经过调解,单位赔了李旭5万元。但李旭因为单位的负面评价,求职屡屡碰壁。

  公司和员工闹得“水火不容”,它对员工的评价能否客观,本身就值得怀疑;而其他公司对这样的评价“照单全收”,作为录用与否的根据,为招聘不公埋下隐患。

  拒录有严重违纪、违法、损害公司利益等不良记录的求职者,可以有效保障公司权益,这是“职场黑名单”的正面价值。但传播劳动者信息,给其贴上各种负面标签,甚至丑化,这些行为对求职者权益的损害,也应引起足够的警觉。“明枪容易躲,暗箭最难防”,不能任由“职场黑名单”成为射向求职者的“暗箭”。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