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7月12日扬州市委办公室、扬州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营造氛围、凝聚共识、加强各方面协作,共同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8月16日,扬州市检察院举办“公益诉讼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2017年7月以来扬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及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发布会由扬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鞠进主持。正义网、新华日报、网易新闻、扬州日报、扬州晚报、扬州电视台、扬州新闻广播、扬帆直播、扬州发布等各大新闻媒体代表,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评议员、人员监督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市公、法、司及市法制办、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食药监局、市国资委等23家行政机关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县(市)区检察院民行部(公益诉讼)负责人共60余人应邀参加。
发布会开始,与会嘉宾共同观看了扬州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宣传片。随后,扬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浦志强通报了扬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
2017年7月以来,扬州两级检察院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81件,已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64件,行政机关均按期回复并积极整改,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法院已审结4件,全部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共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新网工程”“高效渔业”专项资金等2600余万元,全部上缴财政。通过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共督促复垦耕地20亩,补植林木6500余棵,增殖放流鱼苗200多斤,清理违规堆放垃圾4000余吨,关闭污染环境企业3家。此外,扬州市检察院还部署开展“放心食品药品守护健康扬州”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目前,已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提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3件,就“罂粟老鹅”“铝包子”“毒油条”等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均探索提出惩罚性赔偿之诉,已获法院判决支持1件。
浦志强副检察长还对前不久扬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从注重“三个效果”统一、注重推进依法行政、强化协作配合机制、强化支持保障机制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解读。
发布会上,市院民行处负责人还就扬州市检察机关办理的9件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发布。其中,由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提起耕地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20亩被毁耕地复垦。该案是江苏省首例耕地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扬州市首例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取得打击犯罪与生态修复的双赢效果。
在答记者问环节,新闻媒体记者还就他们关心的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方式、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民事与行政公益诉讼的差别、下一步工作重点等问题进行提问,市检察院有关同志现场逐一解答。
针对人民群众在生活中如何向检察机关举报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浦志强副检察长表示,12309是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也可以通过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客户端举报,下一步将在两级检察机关建立公益保护“随手拍”网络平台,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举报。同时,他呼吁广大人民群众、新闻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机关单位在发现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时,积极向检察机关举报或者移送线索,检察机关将依法受理、及时回复、认真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