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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检察院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
2017-11-29 11:23:00  来源:江苏检察院

 

  11月28日下午,扬州市检察院举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会,党组书记、检察长戴飞为全体干警做了题为“新时代 新思想 新使命 新征程”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宣讲。

 

  宣讲会上,戴飞与大家分享了其通过自行学习、集中学习而深刻领会的十九大精神内容。她从“理论新成果、历史新变革、时代新方位、历史新使命、党建新要求、党章新修改、法治新起点”七个方面,带领全体干警共同学习了十九大的主旨与要义。

  戴飞提出,全市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每一位同志、每一名党员干警都要沉下心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对下一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戴飞提出以下要求:

  学习方面 

  1

  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十九大精神作为党组中心组、党支部、部门学习的首要内容,制定周密计划,明确具体要求,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覆盖到每一个检察人员以及所有离退休人员。

  2

  要搭建学习平台。通过举行“三会一课”、开设网上学习专栏、新媒体发布等多种形式,为广大检察人员学习十九大精神提供便利,并将其将“两学一做”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格局。

  3

  要注重学习效果。全体检察人员均要在学、思、践、悟上下功夫,要理论联系实际学,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融入在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的各项检察工作之中,落实到检察队伍建设的全过程和各环节。

  贯彻方面 

  1

  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法治信仰融入血脉,自觉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建设者、维护者;要结合监督职能和办案实践,积极提出改进法律的建议,为促进立法的科学化发挥应有作用。

  2

  要拥护和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内设机构改革、检察官职业保障等工作,充分调动每个检察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切实提高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3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司法办案的目标。抓住影响群众安全感、幸福感的突出问题,重点打击金融诈骗、侵犯公民信息、虚假诉讼、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危害食品安全等犯罪,为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加快智慧检务建设步伐,推进现代科技的全面深入应用,大幅提高办公办案效率,使群众、律师参与诉讼更为便捷,使公平正义更加为百姓看得见。

  4

  要与社会、地方发展保持同频共振,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建设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丰富检察监督内涵,拓展检察建议运用,强化公益诉讼职能,在促进依法行政、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上更有作为,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上更有影响。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