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养生骗局”,很多人都深恶痛绝却又无可奈何。有亲人掉进陷阱遭此一劫的人,不是一个小数目。亲人的规劝、官方的提醒,都不及骗子的小恩小惠和恐吓洗脑。11月2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为了戳穿这样的骗局,山西朔州工商局副局长郝如翔无奈当起“卧底”,结果成了“网红”,卧底恐怕也做不下去了。
养生骗局绝大多数发生在形形色色的保健机构中,这些保健机构往往打出“养生馆”“养生体验”“养生大课堂”等类似的牌子。从卧底局长的经历看,要揭穿在这些机构里发生的养生骗局,难度相当大,就算骗子在一个地方被查了,换个地儿还能继续干。卧底局长说,除了不断加大处罚力度,他也没想出让保健产品虚假营销绝迹的好法子。
“打蛇要打七寸”,在笔者看来,根治养生骗局好法子还是有的,那就是对保健机构存在的合法性进行严格规制,不合法的坚决取缔,不合规的及时整改。
对于资质造假、手续不全乃至违规经营的保健机构,关停取缔是必须的。对这类保健机构,无需围绕养生骗局艰难取证,只要查明资质不全、掌握违规经营证据,就能查处整治。相关职能机构要加强日常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非法经营药品和保健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养生保健机构的经营行为,以监管高压的常态化让骗子无法继续肆无忌惮。
更深层的问题在于,证照齐全、经营守规的保健机构就一定没问题吗?这还真得好好理一理。从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养生保健机构被定位为独立的服务场所,只要经过卫生局和工商局的行政许可,颁发“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就可以开业,和普通的商家没有区别。但是,这就似乎大有问题了:保健机构的运营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直接相关,怎么能等同于普通的服务机构呢?从实践看,卫生部门在对养生保健涉嫌非法行医方面查处被动的最根本原因,就是对养生保健机构没有直接的监管权,只有在养生保健机构存在非法行医的情况下才能依法查处。笔者认为,这不是对卫生部门授权不足造成的,而是对养生保健机构定位不准确造成的,这样的现状也该考虑改变了。
我国已经对养生保健进行了相关立法,但是在目前的立法中还存在不足,比如,养生保健和诊疗行为界定不明确,养生保健机构界定模糊,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缺乏明确约束等。因此,急需从立法上准确科学定位养生保健机构,规范其机构设置、经营范围和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完善监管体制。
一句话,根治养生骗局,必须从整治和规制保健机构入手。否则,工商局长的卧底和亲人的规劝一样,都无法让养生骗局销声匿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