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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 | 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折射为民情怀
2017-11-30 11:38:00  来源:中国网

  近日,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新闻发布会获悉,该院将采用“3+2”的模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进行公开,“3”即对全省民行条线重要工作、办案情况分析、个案办理等三方面的信息予以重点公开;“2”即除传统的发送文书、普通平面媒体之外,通过网络及短信平台两种新的方式对上述信息予以公开。(11月29日   人民网)

  采用“3+2”的模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进行公开,是一项非常务实的工作,也是一个很有价值的新闻,具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

  一是充分彰显了积极履职作为的担当精神。按照信息公开的原则和内容,绝大部分党、政、司法信息都是应当公开的。然而较长时间以来,在党务、政务信息公开都不够的情况下,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也非常不足,严重影响了检察院公共服务职能的发挥。因而,在此背景下,江苏采用“3+2”的模式对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进行公开,实际上就展现了主动思变、积极作为的担当意识和创新意识,彰显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和自我变革的发展意识和革新意识。

  二是充分展现了主动为民服务的公仆精神。作为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方面,检察院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如何在新形势、新起点、新条件、新目标之下,加强司法为民工作成为了各地检察院的重要内容。在此背景下,江苏检察院将全省民行条线重要工作、办案情况分析、个案办理等三方面的信息予以重点公开,将对广大群众通过各类法律案例学好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产生重要作用;尤其是针对当下移动互联网新时代的具体实际,通过网络及短信平台两种新的方式对信息予以公开,可以说将极大地便于广大群众学法、懂法、守法,形成依法治国的良好态势。

  三是集中展现了坚持问题导向的发展路径。长期以来,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公开大多存在信息比较单一,事项上网不同步,时间更新不及时,服务信息不准确等问题,成为司法信息公开的重要问题。当前,在严格司法的背景下,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信息公开,不仅有利于解决公开事项的问题,而且有利于人民群众更加自觉地加强工作监督,促进自身建设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因而推进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可以说是聚焦实际问题、践行群众路线的良好典型,展现了司法为民、法治自信的精神作风。

  虽然推进民事行政检察信息公开是一曲为民赞歌,但是真正要实现司法为民还有很远的路要走。着眼未来,检察院一方面要继续加强对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民事行政诉讼执行监督和审判程序违法监督等,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和为民服务的水平;另一方面,要在司法加强对重要案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形成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文/邹筱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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