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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近岁末 扬州开发区从严治检贯彻执行“禁酒令”
2018-01-29 09:00:00  来源:开发区院

  “禁酒令看似是禁酒,其实禁的是不良的风气,不正的关系,不法的秩序”,“可以通过一些鲜活的措施对干警作出提醒,比如设计钥匙扣式的禁酒令牌给大家随身携带”,高检院下发《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禁酒令〉的通知》后,江苏扬州开发区检察院在临近岁末之际,迅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对执行高检院《禁酒令》提出具体要求,干警在兼职纪检监察员组织的2018年第一次工作例会上纷纷说心得、谈体会。

  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费依将高检院《通知》要求和《禁酒令》逐条讲解,传达到每一位检察人员,不漏一人,不留死角。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庆生提出党组成员要带头严格执行好《禁酒令》,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和严格执行《禁酒令》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求每一位中层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禁酒令》,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

  《禁酒令》在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和反对“四风”、严肃检察纪律、转变司法作风等方面具有着重要意义,《禁酒令》必须从严把握,坚决从严执行,不以任何借口搞变通、打折扣、玩规避,开发区院的兼职纪检监察员队伍正在协助部门负责人加强对检察干警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岁末年初绝不发生违规违纪饮酒等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事件。并在春节前后,对全体干警执行《禁酒令》的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务督察。坚持从严执纪,对违反《禁酒令》和其他检察纪律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发挥震慑警示作用,以净化政治生态,振奋精神,积极进取,促进检察工作、队伍建设和司法改革新发展、新跨越。(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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