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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为民服务 高邮检察是认真的
2018-03-27 17:52:00  来源:高邮检察

  编者按:这里是邮检君的门面,是邮检君对外接触的窗口,是邮检君为大家送去阳光和温暖的桥梁。这里每天人来人往,有律师,有被害人,有企业主,也有上访群众。

  这里就是高邮市人民检察院为民服务中心。

  高邮市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成立于2015年5月1日。两年多来,高邮市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一直为维护公平正义默默付出。

  故事一

  2016年4月21日上午10时许,老人王某向我院赠送锦旗一面,上面写着“人民公仆、心系百姓、金色盾牌、无私铸就”十六个字。

  2015年12月18日发生的交通事故致申请人王某儿媳死亡、儿子受伤。王某的儿子至今在高邮市人民医院治疗,目前医疗费已花去8万多元,后期医疗费还需一定费用。王某的儿子有两个未成子女需要抚养:当时大女儿7岁,上小学一年级;二女儿,6岁,上幼儿园。王某一家在农村务农,他和老伴身体不好,常年吃药,全家仅靠王某每月3千多元退休金生活,事故发生后至今没有得到对方赔偿,生活严重困难。自王某前来该院申请司法救助后,高邮院控申科干警认真审查案件材料,认为符合救助条件,向分管领导请示后立即汇报高邮市委政法委,得到了多方的关心与支持,仅仅两天便将救助金发一万元放到王某手中。

  在高邮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承办干警鼓励王某积极面对困难,重拾生活信心。王某表示一定会好好照顾好儿子以及两个未成年的孙女,并与高邮院承办干警亲切握手,对检察机关的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故事二

  2017年6月份以来,检察为民服务中心民行窗口在办理贾某某不服法院执行判决、申请检察监督一案中,针对案件内藏的多种矛盾,综合运用“检调结合”的方法,化解了一起长达5年的邻里矛盾。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的最优化。

  贾某某是一名年过七旬的孤寡老人,并患有残疾。2010年6月,因邻居王某翻建房屋侵犯其相邻权,双方发生争执。经多方调解无效后,贾某某将邻居王某起诉至法院。该案在法院历经调解、判决、执行三个阶段,仍没有化解双方矛盾。该案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力,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势必会对司法机关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由于本案是邻里纠纷引发的,其中必然涉及人情关系,因此矛盾化解须以情为重。且案件历经多个法律阶段,双方当事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在化解方法上应以调为主。围绕以上两点,考虑到贾某某与邻居王某都年事已高,并且积怨颇深。高邮检察院特安排两名女干警利用女检察官的身份优势,多次前往当事人家中做思想工作,打人情牌。寓法于情,以情动人。用关爱与柔情逐渐化解老人内心的疙瘩,为接下来的调解工作打下基础。为取得最佳办案效果,分管检察长积极联系辖区派出所所长与社区主任,充分发挥人熟、事熟的优势,从法理、情理、事理等角度进行调解。鉴于双方性格都较为固执倔强,采用面对面调解方式效果可能不理想。于是办案人员决定采用录音调解法。在单独调解中播放对方当事人的录音,从而避免见面的尴尬。最终案件水到渠成,成功化解矛盾,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民行窗口工作人员摒弃“就案论案”“就案办案”的思想,坚持办理案件与解决困难并举。考虑到贾某某孤单无一又身患残疾,办案人员积极与社区协调沟通,由社区牵头组织相应志愿者做好定期探望关爱工作。老人感动的说:“我这么多年,滚着轮椅上门不知跑了多少家单位都没用,最终还是你们检察院主动来我家做工作,帮我解决了这个大问题,真是太谢谢你们了!”10月10日,贾某某委托其代理人向高邮检察院送来了“司法为民  主持正义”的锦旗。

  高邮院检察为民服务中心两年多来接待来访 240多次360多人,开展救助12件16.5万元,开具无行贿犯罪证明29625份。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像一道桥梁,将司法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困难家庭中,让每一个被害人亲属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