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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仪征:举行首例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会
2018-04-28 09:51:00  来源:仪征检察院

  4月18日下午,仪征市首例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听证会在仪征检察院派驻监所办公室召开。 

  2017年8月至11月,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单独或伙同犯罪嫌疑人王某隐瞒真实姓名、以保费优惠为诱饵,使用未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保险公司车险业务员的身份,电话联系车主推销车辆保险。在车主确认投保后,从网上购买伪造的保额高或商业险种多的保单,再由犯罪嫌疑人管某将伪造的商业险保单交付给车主,收取保费,共作案17起,涉案金额人民币48844.85元。

  在案件审查中,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同时孔某某还通过电话联系同案人王某,成功规劝其到公安机关投案。同案犯王某、管某均已被取保候审。因该案涉案金额不大,且犯罪嫌疑人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案犯均已取保候审,符合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立案条件。

  发现了上述情况后,仪征检察执检科迅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相关工作。审查了案卷材料,调取了有关材料,与相关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听取办案民警意见,翻阅侦查卷宗等。

  为了让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办理规范、透明,仪征检察院决定召开一次公开审查听证会。副检察长刘伟卫主持召开了听证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监管场所代表、律师代表及社区矫正机构代表参加。

  听证会上,监管部门代表就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在羁押期间的表现情况作了说明,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及审查情况并就社会危险性等问题回答了与会人员的提问,社区矫正机构代表就犯罪嫌疑人孔某某是否适用社区矫正作出说明。

  经过评议,各方均认为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有取保候审的条件,不需要继续羁押,并一致认为建议向公安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书。4月19日,仪征检察院向仪征市公安局发出《对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建议书》。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