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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一言不合连砍妻子3刀 男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邗江检方批捕
2018-06-15 11:18:00  来源:综合扬州晚报

  “我爸爸把我妈妈砍伤了,需要120。”5月22日晚上,扬州市110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报警人是一名14岁少年。接报后,民警、医护人员赶至现场,紧急将被砍女子送医,并当场控制犯罪嫌疑人老金。经抢救,被砍女子脱离生命危险。近日,老金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少年报警

  “我爸爸把我妈妈砍伤了”

  5月22日晚上,扬州市110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报警,对方声音稚嫩:“我爸爸把我妈妈砍伤了,需要120。”

  经询问,事发地点位于邗江某小区。民警随即通知医护人员赶至现场,将受伤女子紧急送往医院抢救。民警现场了解到,砍人者是留在现场的男子老金,报案人是他14岁的儿子小金。

  小金称,事发当晚,他在自己房间做作业,父母在西侧房间吃饭、喝酒。当晚8时许,他听到父母的吵架声。“他们三天两头吵,我习以为常。”小金仍呆在房间里没有出来。没想到,几分钟后,父亲突然神情紧张地冲进他房间,让他赶紧打120。小金打完电话,到西房间查看情况,只见母亲阿薇坐在床上,浑身是血,老金半跪在床边帮她止血。

  见救护车迟迟不来,老金催小金拨打110报警。小金报完警后,在老金的催促下,出去喊邻居帮忙。

  一言不合

  他持砍刀连砍妻子3刀

  那么,事发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夫妻俩又有何恩怨以致持刀相向?

  老金,今年34岁,在邗江某工厂工作。十五六年前,他被派到邗江某工厂上班时,认识了小他两岁的同事阿薇。相识不久,两人相恋、同居,2004年生下儿子小金。因未到婚龄等原因,两人未领结婚证。直到两三年前,两人登记结婚,住在小薇父母家。

  老金交代,两人登记结婚不久,阿薇家庭遭遇变故,导致她性格大变,不仅不工作,还出现天天打牌、夜不归宿、抽烟喝酒赌钱等行为,为此,两人开始经常争吵,感情很快亮起红灯。

  去年1月,两人都对这段感情心灰意冷,于是办了离婚手续,老金搬了出去。此后,两人从不联系。直到去年年底,老金回去取户口本时,经济紧张的小薇向他借钱,两人才重新联系。

  今年4月,考虑到小孩等原因,两人复婚。然而,复婚后,两人关系冷淡,长期冷战。这样的婚姻生活让老金觉得很痛苦、疲惫。

  案发当晚7时许,老金下班回到家,和阿薇在房间里吃饭、喝酒。起初,两人互不说话。几杯酒下肚后,老金开始抱怨复婚后生活不幸福,对此,阿薇也颇有微词。两人你一句我一句,越说越气,突然,老金被阿薇的一句话刺激到了,一怒之下,借着酒劲跑到隔壁房间,取出闲置在家中的一把砍刀,回到阿薇身旁,冲她连砍3刀。

  最后一刀下去时,阿薇的血喷到老金脸上,老金顿时清醒过来,赶紧找衣服帮阿薇止血,后让儿子拨打120、110。

  经常家暴

  丈夫涉嫌故意伤害被捕

  案发后,阿薇被紧急送往医院,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

  几天后,回忆起当晚的事,阿薇仍心有余悸。阿薇说,案发当晚,她为两人是否要再次离婚而烦恼。吃饭时,听了老金的抱怨,她提出,“我们合不来,要么就离婚。”刚开始,老金同意离婚,但很快反悔,并称,“要死也要死在一起。”

  “你想死就死在一起啊!”阿薇生气道。怎料,话音刚落,老金突然起身。阿薇觉得奇怪,扭头一看,老金竟拿了一把砍刀出来,未等她反应过来,对方就砍了过来。阿薇说,老金有暴力倾向,经常对她实施家暴。

  经初步鉴定,阿薇已构成轻伤二级,仍需要住院治疗,作进一步鉴定。

  近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老金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其批准逮捕。(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扬检君说法】

  根据《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