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以案释法】扮演不同角色“组团”行动 5个诈骗老手布下赌局圈套
2018-07-16 09:30:00  来源:综合扬州晚报

  半路遇好心人介绍生意,高邮老汉喜出望外,没想到,等待他的却是一个赌局圈套,打了几局牌被骗走1万元,直至案发后,他才知道,从“好心”中介到老板再到牌友,全是一帮诈骗老手扮演的。

  “好心人”拦路介绍生意

  老汉信以为真落入赌局圈套

  老钱今年62岁,靠收废旧品为生。3月23日下午,老钱骑车外出收废旧品,行至一超市附近时,被一中年男子拦下,对方询问了旧空调等废旧品价格后,称附近有个杨老板在拆房子,有很多废旧品,让老钱上门去收。

  老钱在该男子带领下,来到附近一饭店包厢。此时,有3个人在打牌,自称是杨老板的朋友。得知老钱来意后,其中一人起身,要去帮老钱找老板,让老钱帮他打几把。这时,其他在场人员也劝他坐下,并表示,愿意借钱给老钱,赢了就归他。老钱盛情难却,只好答应。刚开始两三局,老钱局局是赢家,以为自己运气好,不断押注,怎料,很快运势逆转,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他不断输钱。

  这时,一自称是杨老板的男子来了,一见面,就赞老钱牌好,借钱让他还牌桌上欠款,并让他继续下注。就这样,老钱陆续输掉1万多元后,其他几人因有事走了,老钱取了1万元还给杨老板,并找他收废旧品。没想到,杨老板突然接到电话,称工地上有人摔下来了,要去紧急处理。说着,骑着摩托车就走。

  老钱一心想做生意,跟着去了。怎料,途中,老板和介绍生意的中年男子会合后,突然加速,把老钱甩掉了。此时,老钱方意识到中了圈套,遂到公安机关报案。

  5人团伙全是“诈骗老手”

  民警蹲守收费站一网抓获

  民警凭着以往办案经验,顿时意识到,这是一起较为老套的“赌局诈骗案”,而老钱所遇到的5个人都是犯罪嫌疑人扮演的。

  随后,民警通过事发现场及沿途监控录像,很快确定5名犯罪嫌疑人及其车辆特征,通过进一步分析,发现这伙人经常经过京沪高速江都东收费站,遂在此处进行蹲守。

  4月9日下午,这5人再次经过此处时,被民警一并抓获。令人没想到的是,这5人都是“进宫”经验丰富的“老手”。其中,35岁的王某,2008年至2016年先后因犯盗窃罪、赌博罪、诈骗罪“五进宫”;54岁的董某,2002年至2016年,因犯诈骗罪“四进宫”;39岁的杨某,2008年至2016年,先后因犯赌博罪、敲诈勒索罪、盗窃罪,诈骗罪“五进宫”;54岁的谭某,1988年至2016年,先后因犯招摇撞骗罪、诈骗罪,先后“七进宫”;58岁的吕某,1988年至2015年,先后因犯盗窃罪、诈骗罪“三进宫”。

  5人组团“重操旧业”

  构成诈骗罪同堂领刑

  归案后,5人对合伙诈骗老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据交代,他们分别是狱友、朋友关系,之前曾合伙利用“赌局骗术”作案。

  今年3月20日左右,谭某等人因手头紧,萌生“重操旧业”念头,后在谭某等人邀约下,5个昔日搭档重新组团,并按照之前合伙诈骗时的分工作案:王某扮演中介,负责寻找下手目标;杨某扮演老板,负责借钱以及撺掇被害人继续赌钱,并且最后跟被害人要债;董某、谭某等3人扮演老板的朋友打牌,其中,谭某还负责做牌,他做过牌后,每个人手上什么牌其他几人不要看都心里有数,只有被害人蒙在鼓里。结果是,他们想让被害人赢,被害人就会赢,想让被害人输,被害人肯定输。经查,王某等5人利用这种套路在高邮作案一起,骗得老钱1万元。5人归案后,各自退出2000元。

  经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高邮市法院近日开审此案,王某等5人同堂受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等5人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扬检君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江苏省关于诈骗罪的数额标准,诈骗价值6000元为“数额较大”,诈骗价值6万元为“数额巨大”,诈骗价值5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