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邮市高邮鸭良种繁育中心原主任汤业朝涉嫌受贿罪一案,经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汤业朝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碧荷映日 奋楫笃行
以检察之力拧紧“安全生产阀”
“检”守禁毒防线正在进行时……
检护民生,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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