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高邮市中医医院骨伤科原住院医师张宏星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经高邮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宏星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碧荷映日 奋楫笃行
以检察之力拧紧“安全生产阀”
“检”守禁毒防线正在进行时……
检护民生,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扬州检察官方微信
扬州检察今日头条客户端
扬州检察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