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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禁毒日 | “破冰”有我,扬州检察在行动
2019-06-26 15:08: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第二检察部

  6月26日,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扬州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青团扬州市委、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教育局、扬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总台)主办的国际禁毒日大型直播节目《又见归途》在江苏旅游职业学院举行。

  

  节目共分为四个篇章,分别是“白色恶魔”、“戒毒日记”、“缉毒风云”和“人在归途”。扬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徐艳茹在“缉毒风云”篇章接受现场访谈,分享办理毒品案件的心得。她表示,审查“零口供”毒品案件要坚持“三个锁定”:根据同案被告人的指认锁定;根据聊天记录、通话记录、出行轨迹等客观性证据锁定;根据社会生活的一般经验和法律推定锁定,绝不放过任何一起犯罪事实,绝不放过任何一名犯罪分子!

  

  数据显示,2017年1月至2019年6月,扬州检察机关共办理毒品类案件696件760人,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们发现毒品案件呈现“三个新特征”:一是网络贩毒多发。嫌疑人多利用网络聊天工具获得毒品买卖信息,然后利用发达的物流网络贩卖毒品;二是犯罪嫌疑人反侦查的意识和能力提升。在很多贩毒案件中都出现了“人”“货”分离现象,增大了打击和取证难度;三是精神管制药品的滥用。比如在学生和白领人群中所谓的“聪明果”,它的成分是莫达非尼,属于国家一级管制药品,贩卖“聪明果”的行为属于贩卖毒品。

  

  在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扬州检察机关还加大禁毒宣传力度,深入普及毒品危害知识,检察官做客“扬帆”直播和“985电台”直播,向社会公众阐述检察机关在打击毒品犯罪中的职能,介绍了目前毒品案件的整体形势和案件特点。

  据了解,扬州检察立足检察职能,重拳“破冰”,还将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提高提前介入工作的质效。在侦查阶段,应邀或主动提前介入时,就取证方向、取证方式提供专业意见,及时调取、固定第一手证据,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全面审查做好追诉工作。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全面审查在案证据,擅于发现遗漏罪行和遗漏犯罪嫌疑人,果断追捕追诉。三是立体宣传预防犯罪。利用“两微一端”平台,及时推送毒品案件办理进展信息,形成警示效应和震慑力,强化群众禁毒意识。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