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新闻
放大镜
用“检察蓝”守护“少年的你”
2020-09-21 17:34:00  来源:扬州市检察院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不仅承载着无数家庭的殷殷重托,也攸关国家兴旺、民族复兴,需要凝聚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等各方保护力量,犹记得耳边的那句话语:“谢谢你,检察官”,自豪的同时也倍感压力,守护“少年的你”,我们一直在前行。

  

  以国家监护人的名义 向非法雇佣童工说“不”

  2017年10月,检察官在办理小马等人聚众斗殴案时发现参与斗殴的小李和证人小王均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而他们在某企业从事产品零件生产工作竟然将近一年之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是什么原因让企业敢于使用童工,又是什么原因使得两个孩子工作长达一年之久都没有被发现呢?

  为了查明这些疑问,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专案组。经过调查核实,我们了解到两名孩子确实曾经在企业上班,而广陵区相关职能部门并非每年赴企业开展检查,而是要求企业上报花名册等台账,但材料中不含有职工年龄等信息。此外,相关职能部门在2017至2018年间对企业进行用工检查时,没有将“是否使用童工”这项检查内容纳入日常巡视检查和双随机检查项目中,在审查企业递交的材料时也没有严格、细致核实。

  “辖区企业数万家,该项监管空白会不会给其他用人单位的违规招录留下可能呢?”为维护未成年人公共利益,堵塞监管漏洞,该院决定通过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来督促行政机关履职落实。广陵区相关职能部门在收悉检察建议后对小李和小王曾经上班的企业给予罚款三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展开一场专项整治行动,一单位因使用2名童工被立案处罚。相关职能部门在其门户网站及信息平台将用人单位非法使用童工违法行为予以公布,并加大对《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经营者的法制观念,坚守合法经营的红线。

  揭开“伪校车”真面目 让孩子们坐上“放心车”

  当前,随着校外晚托培训机构的发展,部分校外晚托机构雇佣社会接送车辆,将学生放学后直接送至培训班。据教育局反映,这些“伪校车”不属于校车管理范围,但事实上承担了校车功能,部分学生家长因看重其便利性,未意识到背后风险,放任其接送。广陵区检察院经过走访调查发现,“伪校车”背后暗藏多重安全隐患。该院就发现的问题撰写专项报告《“伪校车”问题暗藏安全隐患存在监管空白亟待加强治理》获得了市、区两级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为了让孩子们能坐上“放心车”,广陵区院联合区教育局向辖区内各中小学发送告家长书,明确告知“伪校车”背后的危险性。同时针对辖区内“伪校车”现象,配合公安、教育、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在郊区、偏远乡镇学校周边的重点区域内配置执法力量,落实重点巡查,拧紧“安全阀”。

  消除危害未成年人安全的“隐蔽角落”

  “这下,孩子们的安全更有保障了!”8月下旬,检察官在对某小学的回访中,望着学校大门口刚安装好的全景监控摄像头欣慰地说道。

  事情得从2019年12月的一天说起。独自放学回家的女生佳佳(化名),在学校门口被卖棉花糖的男子郑某某诱骗至附近街巷内实施了猥亵。广陵区检察院检察官审查发现,郑某某曾两次因强奸罪被判刑,犯罪手段基本一致。而该学校附近监控设施不完善,导致郑某某再次犯罪未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一个有前科的人员能在学校附近摆摊,大白天实施犯罪却无人发现,这说明校园周边安全管理存在隐患。”2020年5月,广陵区检察院向学校和镇政府分别发送检察建议和检察关注函,建议对校园附近固定摊贩经营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全面了解、登记备案,及时取缔不符合条件的流动摊贩,同时在学校门前、学校与外界连通的街巷、乡村道路等关键节点增设监控摄像头。这一建议很快被采纳,并于秋季学期开始前将摄像头安装到位。

  为彻底消除学校周边的“隐秘角落”,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广陵区检察院又对全区62所中小学、幼儿园的周边区域进行了走访排查,对发现的向未成年人开放网吧、销售烟酒等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反馈,并督促整改。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佳佳的父母常年忙于生计在外奔波,对佳佳的性教育几乎为零,而这一现象在佳佳生活的乡镇并非个例。于是,多名女检察官自愿组成一支“女童保护天使队”,普及防性侵知识,让更多的孩子免受伤害。

  张军检察长说:“孩子的事是天大的事”。当未成年人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履行监护职责,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成长,让更多的社会公众感知肩上那份为未成年人成长提供良好发展空间的责任,我们责无旁贷。

 

  作者:余曦(江苏省扬州市汶河小学法治副校长、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