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玲 宝应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刘金龙 宝应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青年干警跟班“身边的榜样”,学习先进,查找不足,补足短板,提升个人专业素能,争做合格的新时代检察干警。在跟班学习的过程中,一起来看看刘金龙同志获得了怎样的感悟和收获。
她,从检十二年,兢兢业业、精益求精,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检察人的担当和使命,是我们青年干警学习的榜样,她就是宝应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葛玲。
近期根据工作安排,我很荣幸被调入第四检察部,从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跟班葛玲主任学习。面对仅比我年长几岁且十分优秀的葛玲,我既激动又担心。激动的是能够零距离学先进、找差距,对我个人迅速成长有很大帮助;担心的是自己工作离葛玲的要求差距太大。时间是最好的证明,经过跟班学习,我真切感受到了榜样的力量和模范的引领,为我在检察道路上更好地前行指明了方向。
“公诉人”到“公益人”不变的是初心
曾在公诉舞台上奋战10年之久的她,于2019年5月转入公益诉讼部门成为负责人。短短2年间,她从优秀的公诉人华丽转身成为优秀的公益诉讼检察官。面对全新领域她是怎么做到的呢?
葛玲在和我们交流中常常说,“进了检察门,就是检察人,不论在什么岗位,都要努力工作,履行好职责使命,践行好为民司法的初心”。她瘦弱的身躯总会被有力的步伐和精干的行事风格衬托的无比“高大”。她用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和勤奋务实的行动告诉我,身为一名党员、一名检察干警,要始终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工作中,公益诉讼检察人要有一颗“公益心”,要时刻做到“心中有党、情系群众”,岗位变化,但从检初心不变。
勤奋钻研的业务能手
面对公益诉讼检察这一全新领域,她没有畏惧,而是主动去探索、创新,每当遇到新问题,她总是能够沉着应对,搜索相关的法律法规,查询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寻找公益诉讼线索,她有着自己的“秘籍”。她每天都会浏览各地网站、论坛、新闻,关注本地政府投诉平台,获取大量线索信息;她推动“公益损害观察员”制度落实落细,聘请律师、人大代表、社区代表等各界人士为观察员,拓展公益诉讼线索搜集路径。在办案中,她更是果断有担当、机智善作为。
在办理郑某某、姜某某、周某某等人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时,葛玲认为诉讼不是目的,在能够明确公益损失的前提下,及时赔偿公益损害,修复生态才是最终目的。她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磋商,耐心释法说理,要求他们拿出公益损害赔偿方案,邀请自然资源、价格认定部门对公益损失进行核算,确定公益损害赔偿金数额,并组织召开听证会督促当事人缴纳公益损害赔偿金,作出诉前终结审查决定,节省司法资源,并将当事人赔偿情况提供给法院作为刑事责任追究的参考。该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民办实事的“贴心人”
在葛玲的眼里,检察工作就是为民办实事。她总是对关系民生问题的报道特别敏感,在生活中也习惯性地关注群众日常生活,“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她常常说起的。不久前,她接到公益观察员反映,一处老居民区有段围墙长期倾斜,对过往群众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她立即到现场展开调查,联系职责机关,组织召开协调会,制发检察建议,最终促成相关部门对该围墙进行修缮,消除了安全隐患。看似小事,只要关系民生民利,在她眼里就是大事。
个人感悟:
跟学期间,葛玲的一言一行让我认识到优秀检察人是如何“炼成”的。她司法为民的坚定信仰、严谨规范的工作作风、精湛扎实的专业素能、勇于奉献的责任担当、勤勉敬业的职业操守深深地感染着我。作为新时代检察人,我要以葛玲这样的先进典型为榜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从检初心和使命,努力提升自我,以差距为动力,用力用心用情做好本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