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检察机关便民利民十项措施
为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成果转化成为民服务的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实效,扬州检察机关聚焦群众需求,结合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出检察机关便民利民十项措施,办实事、解民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路
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办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业务咨询、信息公开、国家赔偿、律师接待等业务,建立“首问负责制”,“12309” 电话24小时保持畅通,努力做到高效、便捷。及时公开重要案件信息、终结性法律文书,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二、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持续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检察长接待日”等制度机制,采用领导包案、到联系点接访、司法救助等多元矛盾化解措施,进一步凝聚力量,全力化解信访矛盾。开展“精准普法月月行”活动,讲好检察普法故事,宣传法治理念、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坚持“须听证、尽听证”原则,制定出台公开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认真听取意见,努力向全社会传递公平正义信号。
三、营造优质法治营商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聚焦司法环境建设,推动建立健全司法标准,全面做好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坚持“打”“护”结合,强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建立涉企案件回访工作机制,集中开展司法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清理挂案,助推企业顺利开展合法经营。对涉案民营企业制发刑事法律风险提示函,积极组织测评、回访,上门提供“法治问诊”,助力堵塞管理漏洞。
四、突出民生领域保护,维护群众“头顶上”“舌尖上”“脚底下”的安全
充分立足检察职能,贯彻落实《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对高空抛物等犯罪的精准打击,保障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聚焦食品安全民生热点,持续开展食品药品专项监督活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推进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推动道路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开展调查走访,集中排查安全隐患和行业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确保监督到位,与有关部门会商形成协作配合、共同治理的长效机制,推动问题解决。
五、健全支持起诉机制,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全面准确把握法律对弱势群体特别保护的精神,充分运用支持起诉检察职能,加大对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群体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力度,有效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与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联系协作,综合运用打击犯罪、支持起诉、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手段,助力“精准脱贫”,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六、构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联合相关职能部门,积极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法治副校长、法治课间餐、校园及周边安全治理等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的落实。加大对未成年被害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关爱救助力度,推进“一站式”办案救助机制建设,引入专业家庭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嫌疑人、被害人父母积极开展亲职教育,修复家庭关系,引导监护人切实承担起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高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七、开展长江生态检察保护一体化,守护扬州绿水青山
围绕长江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领域违法犯罪和公益损害问题,强化检察办案,深化联动协作,优化工作机制,构建“打击、修复、预防”为一体的长江立体化保护模式,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持续推动沿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协同推进大运河沿线生态环境和文物遗迹公益保护,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抓手,筑牢大运河保护司法屏障,服务保障好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八、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责,切实履行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职能,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贯彻落实最高检“六号检察建议”,积极参与开展“断卡”“净网” 行动,突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整治醉驾顽症,加强源头治理,有效遏制此类案件高发。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升案件适用质效。继续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督常态化工作,严防脱漏管。深度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紧盯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难题精准发力,及时、准确提出检察建议,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九、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畅通律师办案“绿色通道”
充分保障律师的会见、通信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和人身权利,切实维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向律师推送程序性案件信息或接受查询。充分保障律师的阅卷权,推行电子卷宗制作,为律师提供刻录光盘、复印材料、异地阅卷等服务。
十、以党建引领推动检察为民,持续深化“党旗红”引领“检察蓝”党建品牌建设
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人民检察制度创立90周年为契机,找准检察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的融合点,充分运用与社区共建、检察官进网格等方式,开展有检察特色的主题党日、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等,深入一线了解群众所盼所想,力所能及为民排忧解难,推动检察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持续深化“党旗红”引领“检察蓝”检察党建品牌,让党旗在检察履职一线高高飘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