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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第十六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扬州这个案例入选……
2022-04-25 15:03:00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3月3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第十六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其中,扬州检察机关办理的严重违反防控规定造成疫情广泛传播的毛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入选。

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

涉新冠肺炎疫情典型案例

(第十六批)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下,全国人民共同努力,疫情防控阻击战取得重大战略成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严格在法治轨道上依法战疫,有力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为常态化疫情防控贡献检察力量。截至2022年2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7047件9377人,不捕1584件2528人;起诉11340件15666人,不诉1437件2393人。

  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外疫情防控复杂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突出,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特点,给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在3月17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坚持不懈,抓细抓实各项防疫工作;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精准、动态清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要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不断优化疫情防控举措;要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为我们做好疫情防控、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越是在疫情防控关键的时候,越需要我们举国同心、坚定信心,摒弃麻痹、懈怠思想,毫不动摇地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依法从严从实开展防控工作,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坚实防线,要推动加强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和人员出入管理,提升疫情监测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依法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广大人民群众也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克服侥幸、急躁心理,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同时,自觉遵守防疫要求。

  从近期检察机关办理的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情况看,这些违法犯罪活动涉及多行业、多领域,具体行为也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有的危害后果和情节还十分严重。特别是在当前国际疫情迅猛发展、国内疫情多点暴发的形势下,能否严格落实机场、边境口岸等重点区域,环境消杀、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核酸检测、封控管理等重点环节的防控措施,直接关系到“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能否实现。在此背景下,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严重违反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人为造成疫情传播严重后果或者重大传播风险,情节十分恶劣。如,承接南京禄口国际机场航空器消毒、保洁业务的公司,为了节约成本,要求尽量少用消毒剂,消毒工作作业时间、喷洒时间不足,接送保洁人员的车辆和司机、保洁操作过程等均未做到国际国内有效分开、专班管理,导致疫情扩散;有的经营进口冷冻肉类产品销售业务的公司和储存进口冷冻肉类产品的仓库,违反防疫规定要求,伪造核酸检测报告、进行冷链肉制品的入库、出库操作,冷冻肉外包装新冠病毒检测呈阳性,造成疫情传播重大风险;甚至有的不法分子为了牟利,伪造核酸检测报告单,向具有较强流动性的货运司机出售,以应对核酸检测,给疫情防控带来极大隐患;云南杨氏姐妹为躲避境外疫情,偷渡入境,隐瞒密切接触过确诊患者的事实,多次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所在城市全城封控;江苏毛某某在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情况下,离开周边已发现疫情的南京居住地至扬州,出现发热等症状后仍出入人员高度密集区域,并在明知南京居住地已被列为中风险地区后不按要求报备,继续出入公共场所,特别是拒不配合流行病调查,致使新冠肺炎疫情在扬州市区传播蔓延;还有人在政府安排核酸检测过程中,因插队不成心生愤恨,持刀砍、砸现场隔离设施,并殴打工作人员,造成防控秩序混乱。对这些严重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的,应当依法惩处。

  为进一步引导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指导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疫情防控案件,尽快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势头,努力用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发了依法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秩序犯罪的6起典型案例。

严重违反防控规定

造成疫情广泛传播的

毛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案

  2021年7月16日至20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多次在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某棋牌室打牌,一同打牌的有多名南京禄口国际机场的清洁工作人员。

  同年7月20日22时55分,南京发布《关于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发生新冠病毒检出阳性情况的通报》,要求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市民需支持配合。当晚23时始,居住于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街道某小区的毛某某接到邻居杨某某的电话提醒下楼做核酸,并听到小区喇叭通知,毛某某轻率地认为自己不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未参加核酸检测。

 毛某某在扬州市与人打牌的棋牌室

  7月21日,因担心疫情严重无法离开南京(每月中下旬,毛某某需赴其母医保参保地扬州报销医药费并购买药品),毛某某于6时40分许乘坐公交车到江宁汽车客运站,经测温、登记苏康码后,于8时40分乘坐大巴离开南京,10时许到达扬州西部客运枢纽。经查验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测量体温后,毛某某被车站工作人员留下进一步核实情况,并被告知扬州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同时签署内容含“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需到居住地社区报备”的《承诺书》。后毛某某乘坐公交车到扬州市邗江区某小区其姐家中。同日中午,毛某某所居住南京小区的邻居杨某某、同学韩某某电话告知毛某某南京新冠疫情严重,提醒其尽快进行核酸检测。毛某某不以为然,并于当日下午至扬州某棋牌室打牌三小时,全程未佩戴口罩。同时,棋牌室也没有执行要求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

  7月22日,毛某某出现流鼻涕、轻度发热症状后,依旧没有采取防护措施即前往棋牌室打牌。同日17时许,扬州指挥部发布《扬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通告》,要求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主动向社区报告,立即开展核酸检测,并在电视、报刊、抖音、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同日,与毛某某在南京棋牌室打牌的高某某被确诊为新冠阳性。

  7月23日,毛某某仍未采取防护措施继续外出购物、打牌。

  7月24日12时许,毛某某丈夫赵某通过微信告知毛某某其居住的南京某小区有确诊病例,已被调整为中风险地区,小区已于23日18时起被封闭。毛某某仍未按照防疫要求向扬州当地社区报备,也未进行核酸检测,继续前往棋牌室打牌、外出购物、就餐,期间未佩戴口罩。

  7月25日、26日,毛某某发热症状持续,在家休息。

  7月27日14时9分,扬州警方接到知情群众举报称毛某某从南京中风险地区到达扬州且身体出现发热等症状后,会同扬州当地社区寻找毛某某,并至社区卫生站询问。14时46分,毛某某因病情加重,前往社区卫生站就诊,表示自己发热需要挂水治疗。卫生站按规定拒绝接诊发热病人,并且告知毛某某需要至正规医院发热门诊就医,同时询问毛某某是否为社区正在寻找的相关人员,其予以否认。后毛某某自行前往扬州友好医院就诊,途中多次接到警方、疾控部门电话联系,均不回答问题或挂断电话。15时许,毛某某在接受友好医院问询时,故意隐瞒了南京中风险地区旅居史,谎称在一个月前即从南京至扬州,并否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警方获知毛某某在友好医院后,立即前往该处将其控制,并询问其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毛某某未如实告知。鉴于毛某某多次拒不配合调查,具有较大感染风险,当晚被转移至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隔离就诊。7月28日,毛某某被确诊感染新冠肺炎。期间公安机关多次对毛某某进行询问、讯问,其直至9月13日第4次接受讯问时才全部交代自己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扬州检察机关研讨毛某某涉嫌传染病防治案

  毛某某确诊感染新冠肺炎导致扬州友好医院被封闭,大量医护人员被隔离。经查,毛某某密切接触者169人、次密接570人被采取隔离措施,其中70人确诊,当地政府为疫情防控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毛某某的行为严重妨害了扬州疫情防控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21年7月29日,因涉嫌犯罪,公安机关对毛某某立案侦查。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立即与公安机关协调提前介入,省、市、区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派员引导案件侦查工作,收集固定关键性证据,同时依法能动履职,助力有关部门加强对棋牌室等场所的管理,出台相关规定,压实经营者的社会主体责任,堵塞疫情防控漏洞。8月17日,公安机关对毛某某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022年2月15日变更强制措施为刑事拘留。2月21日,公安机关以毛某某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提请批准逮捕,2月27日,检察机关对其批准逮捕。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