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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大评议 扬州四名检察官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履职情况
2022-09-02 17:06:00  来源:扬州检察

  8月30日,扬州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市检察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四名员额检察官汇报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评议满意率100%。

  8月初,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组,对市检察院顾学荣、王金林、朱钧和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刘大军等四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调查,先后听取四名被评人员履职情况报告。组织市检察院中层以上干部、员额检察官,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满意度测评。与市检察院、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履职报告人员所在部门人员进行了交流座谈。旁听了一件故意杀人案庭审,随机抽查案件卷宗,查阅年度考核资料,全面了解被评人员履职情况。

  在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四名接受评议的员额检察官围绕近三年依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法学业务知识,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能力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情况等方面逐一报告履职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履职评议工作组向大会作关于四名员额检察官履职情况的调查报告,对其履职情况予以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工作组认为,接受评议的四名员额检察官,政治站位较高,确保司法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接受监督,具有较强的人大意识,能够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积极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业务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好适应岗位职责需要。坚持廉洁自律,能够履行“一岗双责”,廉洁办案。

  开展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职责,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组也帮助接受评议的检察官检视了不足,指出了改进建议,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

  扬州检察机关将以此次接受评议为契机,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积极在服务保障“好地方”扬州建设中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