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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苑 | 汤智:以匠心守初心
2022-11-01 10:24:00  来源:清风苑  作者:卢颖

  难啃的“硬骨头”案件,汤智办过不少。比如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案值达2000余万元的马某某等44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谢某某、江某某等13人销售赌博机4000余万元的非法经营、开设赌场案,国家审计署移交线索的某大型国有企业负责人汪某某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案等。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是最基本的诉讼原则。但是,法律并不是冰冷的,司法有尺度,检察官有温度。汤智认为,在办案中要融合法、理、情,既要考虑法律效果,也要考虑社会效果,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汤智办理过这样一起案件。“宝妈”小赵开了一家专门售卖外国零食的小店,因在宝妈群中看到国外眼药水和感冒药很流行,便托朋友从国外带回来一些放在店里售卖。2018年4月,高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例行检查中发现,小赵并未取得销售境外药品的许可,根据当时的《药品管理法》规定,应当按销售假药论处。而此时,小赵卖药才五个月,销售金额不足五百元,非法获利不到一百元。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照程序,将小赵起诉至法院即可。但这真的是最恰当的处理方式吗?进一步了解案情和查阅资料,汤智得知,这些药品在国内口碑不错,可以归类为家庭常用的非处方药,使用方法简单,一般公众对于用法比较熟悉,且具有一定的治疗效果,通常情况下不会导致使用者人身伤害或者延误诊治的后果。在办案过程中,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也未接到有人在使用小赵销售的药品后导致严重后果的举报。此外,小赵购进的药品原本就不多,实际销售出去的就更少。根据法律规定,其虽然涉嫌犯罪,但情节轻微,应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第二天,汤智把自己的想法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并建议召开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多方听取意见。应邀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经过评议,一致认为该案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建议对小赵依法从轻、从宽处理。后又经高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2018年11月28日,汤智向小赵宣布了不起诉决定。

  一年后,药品管理法全面修改,并于同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这次修改对何为假药劣药重新作出界定:进口国内未批准的境外合法新药,不再按假药论处;对未经批准进口少量境外已合法上市的药品,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处罚;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后果或者延误治疗的,可以免予处罚。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