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走进电影院欣赏电影,是我以前怎么想也想不到的。这次的体验非常好。”今年8月,在参加宝应县残联组织的“有爱无碍与爱同行”无障碍观影活动后,有视力障碍的张先生感到很高兴。
探索对特殊群体的保护,来源于宝应县检察院2021年一次“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实践。当时,该院调查发现,宝应县不可移动文物点有223所,其中有7处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22座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均未设置无障碍设施。无障碍设施建设刻不容缓。
随后,宝应县检察院就以上场所未设置无障碍设施问题向多家职能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此举促使当地完成了3所文物保护单位、9处英雄烈士纪念场所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该案入选最高检、中国残联联合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典型案例”。
宝应县检察院并不仅仅满足于文保单位的改造,公园、商场、电影院等公共场所都需要覆盖无障碍设施,才能保障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平等地享受社会生活。此后,该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扩大特殊群体保护范围,加大权益保护力度。该院联合县残联、县工信局、县妇联等部门多次开展专题调研,深入了解残障人士、妇女儿童、老年人等群体权益诉求,以及无障碍环境建设、社会综合救助、行政监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短板不足,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会签了多份文件,特殊群体保护“大联盟”“共同体”业已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