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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湖水暖鸭先知
2023-03-14 17:00:00  来源:央广网、江苏法治报  作者:梅静 刘淼

  “扑啦啦……”早春二月,地跨江苏省高邮市、宝应县、金湖县与安徽省天长市的高邮湖上,伴着一阵轻灵的振翅声,一群野鸭从芦苇中探出头,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轻盈地落在了湖心。几位摄影师立即按动快门,留下了这幕美景。而在数月前,野鸭们的日子没有如此安逸。

  2022年4月,一起涉案人员达10人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移送至扬州市宝应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阅卷和提审,检察官发现,野鸭就是这伙人的作案目标,其中,王某等3人已是“二进宫”。

  原来,王某、李某和马某是居住在高邮湖附近的渔民,近些年高邮湖的野生动物种群数量逐渐增加,他们没想着如何去保护这些可爱的生灵,而是削尖脑袋打听到这些“野味”在餐饮市场上有一定需求。利欲熏心之下,三人动起了歪心思。

  2021年12月10日晚,三人趁着夜色驾驶两艘渔船,来到野鸭经常栖息的水域,将含有农药的水草撒入湖中。不到一个钟头,数百只野鸭就被毒倒在水面上。三人喜不自禁,连忙将鸭子打捞装车运往城区。半道上被巡防民警拦下盘查,三人趁民警绕到车后打开后备箱时,突然发动汽车冲卡逃窜。民警通过监控录像锁定车主,将三人抓获归案。在其后的侦查阶段,三人被取保候审。

  时隔一个多月,2022年春节前夕,通过他人牵线,王某与经营水产品店的杜某结识。杜某悄悄告诉他,最近“野味”市场需求量大,如果抓住“商机”,肯定能狠赚一把。此时,财迷心窍的王某把自己还在取保候审期间忘到了九霄云外,决定大干一票。

  他找来老搭档李某和马某,并进行了分工,李某负责购买农药,马某负责播撒药物。为躲避执法巡逻人员检查,他专门安排两个人在岸边监视渔政等部门的执法艇和无人机,运输途中还安排车辆在前探路。得知活禽售价更高,他们购买了一种名叫“阿托品”的解毒药物,用于让中毒的野鸭“起死回生”。

  然而,向野鸭张开“黑网”的他们,最终栽在了法律“天网”之下。2022年1月25日晚,王某等8人在将猎捕的137只野鸭转运外地途中,再次被执法人员查获。随后,其他涉案人员陆续投案自首或被抓获归案。

  ▲检察官赴高邮湖湖畔开展回头看

  经检察官审查,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间,该团伙以播撒含有农药水草的“暴力”方式,多次非法猎捕并运输和销售野鸭累计500余只。而被猎捕的野鸭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是高邮湖区生态链中的重要一环。

  2022年8月22日,经宝应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王某等9人因非法猎捕、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九个月不等刑期。杜某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被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

  同时,检察官认为,王某等人的行为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遂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王某等人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道歉,并连带承担自然资源损害赔偿金人民币9万元。

  案子虽已办结,但检察官没有停下保护高邮湖野生动物的脚步。他们每季度赴案发地附近的镇村社区开展一次专题普法巡讲,引导群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共同守护大自然的美好馈赠。当地基层组织和群众也积极行动,在沿湖多条道路上安装了10余块禁止盗猎野生动物的警示牌。

  几个月过去,再也不用担惊受怕的高邮湖野鸭们,用美丽的身姿宣告了春天的到来。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