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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挂面喂猴”需惩防并举
2018-07-18 10:39:00  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有市民发现,在北京动物园长臂猿等灵长类动物展区,不少游客用挂面投喂里面的动物,通过小小的透气孔,与笼内的动物“互动”。记者在北京动物园探访时发现,确有游客专门携带挂面前去投喂动物。动物园管理员表示,随意投喂动物可能会对动物造成伤害,对于类似情况,他们见到时会及时制止,但是依旧有人不听劝阻悄悄投喂(7月16日《北京青年报》)。

  动物园里不少游客为了亲近动物、和动物互动,而逗弄或投喂动物,出现于北京动物园的“挂面喂猴”也是如此。尽管园方已为灵长类动物展区全部安装了玻璃围挡,且有“禁止投喂”的明显提示,但仍未能阻止游客透过围挡下方的通气口投喂猴子。而且这种举动大有愈演愈烈、泛滥成灾之势。“挂面喂猴”不仅暴露出人们文明游览缺失的素质短板,更对动物们的生命健康构成威胁。

  应该说,游客“挂面喂猴”,并非是要有意伤害动物,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动物习性的好奇心。他们不满足于静态观看,更想通过投喂与动物“互动”。殊不知动物园平日给动物准备的饲料都是有严格配伍并精挑细选的,首要的是确保饲料没有农药残留、没有辐射等。游客随意给动物投食,不仅会扰乱动物正常的饮食习惯,还会让动物的饮食缺乏定量节制。挂面、馒头、饼干等含有大量碳水化合物,且生干挂面非常不容易消化,吃多了甚至可能危及它们的生命。

  鉴于此,动物园就不能仅以“禁止投喂”的简单提醒了事,而应该以更多的常识普及和风险提示教育警示游客。比如,通过制作宣传橱窗或视频资料,让游客了解动物的饮食、生活习惯、随意投喂可能会对动物生命健康造成的伤害等。这种常识普及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人们的“无知”和“好奇心”,也让园方劝阻和游客监督有了更具知识性的底气,其效果势必远胜于简单一句的“禁止投喂”。

  当然,对于明知故犯或执意投喂的屡教不改者,也不能仅以道德的教化予以劝阻,更需以制度的约束或惩戒让其付出成本。众所周知,能够进入动物园展示区的动物绝非人们常见的鸡猫狗兔,而是鲜见的稀有野生动物甚或是几近灭种的濒危保护动物。喜爱动物更需保护动物。我国刑法规定有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或濒危野生动物罪等,而伤害受国家保护的动物则有可能会受到一定的行政处罚;动物园里的长臂猿等灵长类动物属“有主”动物,当适用民法中“物”的概念,如果伤害到这类动物,有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北京市公园条例》更是明确规定,恐吓、投打、伤害动物或者在非投喂区投喂动物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解读,惩戒“挂面喂猴”并非无法可依,关键是要有法必依和执法必严。作为动物管理者的动物园,不能只当违法劝阻者,更需当好违法监督人和制止者,必要时可诉诸法律维权。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