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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单”潜规则盛行,该出手惩治了
2018-11-14 16:06:00  来源:检察日报

  今年电商平台迎来第十个“双十一”,商家为吸引客流,竞相比拼促销力度,也有部分商家在“双十一”前依靠刷单平台,刷销量、刷好评,来提升商品在“双十一”的关注度,扩大销量。记者发现,在“双十一”前,包括“握手网”“宝宝刷单网”等在内的多家刷单平台,业务频繁。“握手网”客服号称有60万“刷手”,而“宝宝刷单网”客服则称每天有万名“刷手”在线(11月13日《新京报》)。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又有众多“刷手”的刷单江湖,为了图谋个人利益,全天候地等候下单、在线抢单,损害了其他电商卖家的利益,也扰乱了电商公平竞争的秩序,是在公然挑战电商经营规则。

  电商花钱雇用刷手刷销量、刷好评,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原则。我国法律明确禁止和反对刷单行为。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明确: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该规定的,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然而,刷单平台业务一片繁荣的景象,证明电商刷销量、刷好评几乎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雇用刷手的电商、刷单平台和普通刷手,已经组成了一条非法的利益链条——雇用刷手的电商通过刷单,轻易实现扩大商品销量和利润的目的;刷单平台通过培训、组织刷手完成刷单,获得电商给予的提成,并从刷手那里获得巨额的所谓“会费”;普通刷手则根据刷单平台的业务介绍和要求完成刷单,得到相应的收入。这个利益链条,理应被无情地斩尽杀绝。

  遗憾的是,由于刷销量、刷好评假作真来,让人看不出是刷单。电商要求“刷手”“货比三家”“买前模拟咨询,问题至少5条”“浏览店内其他1件商品”“收藏店铺和商品”,把刷单行为做得天衣无缝,看不出是刷单造假,相关方面出手制裁很不容易。

  在这样的背景下,那些不知情的电商和消费者就可怜了。未参与刷单的电商,本以为是产品质量和宣传有问题,孜孜不倦地为了产品质量和宣传而努力,殊不知,别的电商通过刷单,无形中增加了人气,收获了更多的人气和销量;不知情的消费者按照商品的人气、销量和好评度选择商品,殊不知,人气、销量和好评却是电商花钱请刷手刷单的结果,消费者因为被误导而影响了对商品的选择意向,把未参与刷单的商品抛在了脑后。

  可见,依法惩治刷单行为,既是维护了法律尊严的需要,也是维护公平竞争的需要,更是保障消费者的选择权、知情权的需要。

  相关方面打击和处罚刷单行为,尽管存在辨识和确认难度大等现实问题,但刷单平台既然寻找和组织刷手刷单,就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果相关方面采取奖励举报等手段,那些为了刷单而存在的刷手,很可能第一时间站出来,选择正义,反对和举报刷单行为。不让电商刷单的“潜规则”盛行,只要有想法,就肯定有办法!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