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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明城市”是一张闪亮城市名片
2019-02-26 11:20:00  来源:正义网

  2月25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浙江省金华市日前宣布启动实施“无证明城市”,全市已将前期梳理的无证明意义事项2001项全部取消。今后,在该市市域范围内,政府机关、公共事业单位、服务机构(包括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不得要求群众和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证明材料。

  首先要说明的是,“无证明城市”,并非不需要证明,而是不让百姓去开证明;取消的“证明材料”,是指群众、法人未持有的,由市内第三方权威部门、机构开具的,针对特定事项的具有证明意义的盖章类材料,不包括群众和法人自己持有的各类证照、审核材料以及公证书、判决书、裁定书和诉讼证据等。

  办点事儿,被要求开各种各样的证明,一趟一趟“跑断腿”,我们和这样的场景告别的时间并不长。有些证明,从内容上看是必要的,比如,从事律师等特殊职业,需要公安机关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有些证明则很奇葩,比如著名的“我妈是我妈”。而前者,证明承载的信息固然必要,但只要政府部门间实现信息共享,一个人有无犯罪记录即可一目了然,让当事人自己去开,既无必要,也没效率,更不人性化。

  近几年,在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强力推动下,各地减证便民取得重大成效,城市管理更好实现以人为本理念。而包括金华在内的城市,在“减证便民”的基础上,进一步向“无证利民”推进,无论经营者投资经营还是百姓生活,都因此感受到前所未有的便利。就城市形象而言,“无证明城市”本身就是一张闪亮的名片。

  我注意到,根据媒体报道,此前,金华在义乌市试点,将其成功打造为浙江首个县级“无证明城市”。去年10月,义乌因此获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金华则成为浙江首个全域实施这一做法的地级市。除了金华,浙江台州、河北石家庄等多地,也正在开展创建“无证明城市”活动。

  更多“无证明城市”正在走来,令人欣喜,我想强调两点。第一,“无证明城市”,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少作为,相反,其承担的职责有时更重。还拿特殊职业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来说,当事人无需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那么,有关机关通过信息共享手段对其情况进行审核,就更不能出现任何疏漏。

  第二,想说一下每个人在其中承担的角色。此次金华创建“无证明城市”,重要举措是实施6个“一律取消”,其中之一是,能够通过申请人书面承诺等信用管理手段解决的证明材料,一律取消。也就是说,当事人对某一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即可不用开证明。每个人都真实承诺,取消证明就没问题;一旦承诺靠不住,虚假承诺多,取消证明会引发很多问题,那样的话,或许过不了多久,我们就会回到不得不去开证明的老路。

  从这个意义上,“无证明城市”的未来,在每一个参与者手中。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