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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消费价格陡涨的是与非
2019-02-27 09:18:00  来源:检察日报

  价格是市场供需的晴雨表,体现的是供求关系变幻不定的价值规律。在价格升降幅度不大的情况下,人们对它习以为常;若出现大的波动,便是考验大家心理承受力的时候了。

  刚刚过去的春节期间,各种商品的价格好像并无明显涨落;但餐饮、交通、网购速递等服务型消费,其价格涨幅,动辄一成以上,甚至成倍。南方某省会城市中心城区某餐馆每道菜平时平均30至40元左右,除夕至正月初三照常营业,每道菜涨至平均45至50元,此时却宾客盈门,人满为患;外出打网约车,软件平台显示,根据不同距离,需加收6至9元不等的服务费;一些假期仍在营业的快递公司,其每票快件加收10元左右的服务费。如此等等,为了节日期间的生活顺畅,大家似乎都不计较,甚至认为合乎情理。

  然而,伴随“情理之中”发生的事情,并非样样都可理解、都能使人接受。一些在车站、机场、交通枢纽地带徘徊的“黑车”,平时要价本来就高,节假日期间更是高得离谱,一上车就是所谓“一口价”:200或300元;有的为了拉客,及时将生意成交,开始不说清楚多少钱,到站后便漫天要价,令乘客有口难辩,无可奈何;还有的表面不涨价,服务质量却大打折扣,如个别宾馆酒店住宿虽然价格不变,但却暗自取消早餐,客人问其缘由,竟以“春节模式”搪塞了之。

  说上述滥涨价现象在“情理之中”,并非认为它“涨”得合乎情理,而是从其产生的缘由来看,由于节假日期间消费需求旺盛,衣食住行某些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供需缺口,而这些竞相涨价的服务提供者,正好堵在这些缺口上,等着需要他的人去“挨宰”,此即所谓情理之中。对此,就消费者来看,可有不同的认识和感受;就有关部门而言,可有不同的态度与作为。

  在节假日期间,给某些加班形式的服务加收一定的服务费,以价格手段调节消费需求,符合市场规律;特别是那些“明码标价式”的服务涨价,是对劳动者付出的肯定和尊重,消费者应当予以理解。

  言及于此,应当把纯商品买卖中的涨价,与服务型消费的涨价现象区分开来,予以不同的考量。商品买卖之类的交易,由于该商品生产的成本和投入的劳动力,是相对固定的,只要其供需总量没有大的变化,其价格一般不会有大的变动;即使波动较大,也很容易被发现,并有效把控。而服务型消费,因投入该项服务的成本和劳动力伸缩性较大,且衡量其劳动数量与质量的标准并不统一,故给服务型买卖价格的波动,提供了较大空间,在劳动力资源特别紧俏的节假日期间,服务价格的陡涨现象应运而生,在所难免,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擦亮眼睛,严密监视,分别不同情况加强管理。

  服务型产业方兴未艾,合理合法的服务价格,既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也牵涉大家共同利益。因此,迫切需要广大消费者、执法执纪部门以及社会舆论在一些基本判断标准上达成共识:对于节假日期间“明码标价式”的、大家心理可以接受的、高于平时一定幅度的服务收费,应当予以认可;而对于那些高得离谱的,或暗中进行的,或引诱他人“上钩”后任意加价的行为,则不能容忍。因为,后者不但不是市场规律的客观反映,而且是对市场经济规律的公然背离、人为扭曲;是对买卖公平交易原则的公然挑战。只有认清服务型消费涨价背后的不同情况,并采取不同的态度,合法经营者辛勤劳动的价值才会得到尊重,唯利是图、投机赢利者的恶行才会得以有效制止。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