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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出“绣花功夫”才能做出“精准文章”
2022-01-04 15:20:00  来源:正义网

  近日,北京市委出台《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安排。这份《实施意见》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具体体现,结合北京实际,融入首都元素,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首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检察机关以自身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遵循。

  随着中央和市委相关意见的出台,法律监督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检察机关履行职能有了“工具箱”。作为检察人,一定要敏锐捕捉新形势带来的新要求,及时转变观念,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作风,掌握好新时代法律监督的正确“打开方式”,用创新破题,以实干作答,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以更高标准,创造性地做得更好、落得更实。

  首先,贯彻落实《实施意见》需要从“大”处着眼,也就是要从大局全局和发展的高度看待检察工作,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为人民司法的站位谋划落实良策,把“从政治上看”落实到监督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不要小看自己做的每一项工作、办的每一个案件,这上面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赖,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我们要胸怀全局,既要聆听时代呼唤又要回应社会关切,既为一域争光更为全局添彩。无论做的工作、办的案件是重大还是细小,是社会关注还是籍籍无名,都要紧绷“讲政治、促法治、抓业务相统一”这根弦儿,让每一项检察工作,办理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扎实推进的生动注脚。

  其次,要从“小”处着手,把一件件具体的事情抓实落细做好。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需求内涵更丰富、层次更高,检察工作机遇和挑战并存,如果还是按部就班、机械司法,肯定就会“跟不上””不适应”。因此,需要补齐短板不足,解决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这就需要检察人员自觉、能动、创新履职,多想一点,多做一些,向前一步。

  司法观念要跟上。法律监督不能“自说自话”,必须“双赢多赢共赢”“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兼顾天理、国法、人情,努力追求监督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除了关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要看到周围的“万顷良田“,做好“衔接”“配合”“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系统观念, 做实、做深、做细“四大检察”,以 检察履职助推源头治理。

  工作思路要变化。检察监督办案“治标”遇到的问题要做“治本”思考,做到监督一件、影响一片,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开展法律监督,既要落实政策要求、坚持法治原则,又要做到换位思考、注意方式方法,与各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杜绝就案办案,要善于在处理个案中,填补法律漏洞,树立司法规则,弘扬法治正能量,践行《实施意见》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监督,通过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的要求。

  牢牢站稳人民立场,扛起以法律监督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责任。再小的案件也体现着大民生、关联着大政治,努力做到“将心比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为民实事。让每一个联系电话、一次接访交流、一个案件的办理结果都能成为化解当事人内心积怨不满的机会,成为感受司法力度和温度的载体。把握民生痛点,把为民实事做得更实、更细、更高效

  第三,将提升能力素质作为落实《实施意见》重要抓手。法律监督难、软,最根本的问题是能力不足。监督者地位上并不高人一头,但能力素质决不能逊人三分。只有把专业做足、做精、做到极致,监督办案才会取得良好质效。新时代的法律监督需要检察人员具备更深层次的法律素养和细致的证据意识,不能只作法律“搬运工”,更要做推进实施社会主义法治的“大国工匠”;要树立智慧办案意识和为民情怀,愿监督、敢监督,会监督、善监督,从细微处提升自身能力素质,不断提高法律监督的精准性、有效性。

  使出“绣花功夫”才能 做出“精准文章”,要有自觉有能力有作为,才能通过服务大局彰显新担当,通过检察履职争创新业绩,通过打造过硬队伍树立新形象,以自身的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编辑:吴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