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充满悔意。对此,我真诚地向全市人民道歉。”
在公开道歉后,非法狩猎捕鸟人吴兵(化名)以参加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实际行动展现自己的转变,同时也按下了其劳务代偿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启动键。从昔日的非法狩猎捕鸟人,转身变为今日的文明创建公益劳动者,这个身份的变化不可谓不大。而实现这一转变的,正是基于高邮市检察院一件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吴兵是高邮某乡镇的一名农民,在务农之余,他还练就了一手“绝活”——弹弓打鸟。2019年10月至2020年1月,吴兵运用自己的这手“绝活”,多次在居住地周围非法狩猎各类野生鸟类,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吴兵非法狩猎的野生鸟类中有30只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为此,在依法追究吴兵刑事责任的同时,检察机关还依法启动公益诉讼办案程序。
“劳务代偿”——创新生态修复方式
“谁损害、谁赔偿”,这是检察公益诉讼的一项原则,因此吴兵必须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但检察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吴兵生活在农村,主要收入来源则是务农,可以说家庭经济条件一般,倘若要求其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既存在执行的困难,也会对其生活产生影响。
为此,在扬州市检察院指导下,高邮市检察院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相关精神,进一步更新办案理念、创新办案方式,决定探索以劳务代偿的方式推动生态修复得到落实。
“公开听证”——让公平正义看得见
“当事人只有小学文化,法律意识不强。劳务代偿的形式既符合法律的精神,也更具有教育意义,还有利于引导整个社会共同保护公益。”应邀担任听证员的人民监督员吉忠山这样说道。
围绕是否可以劳务代偿、如何进行劳务代偿等问题,高邮市检察院举行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和知名律师担任听证员,就劳务代偿的可行性以及主要内容、次数、时长等一一进行细化。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高邮市检察院与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共同开展的“检源行”合作共建发挥了重大作用。高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员参加听证会并发表意见,而且还将对吴兵开展公益劳动进行具体管理和指导。
“司法确认”——推动协议落地生效
为使和解协议真正落地见效,高邮市检察院依法向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并获得支持。
审理该案的法官薛专认为:高邮市检察院探索运用劳务代偿的方式让被告承担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责任的方式,既彰显了有损害必有赔偿的生态保护原则,又体现了对无固定收入行为人的司法关怀,而且让行为人直接参与生态保护,比单纯的经济赔偿更有利于教育引导附近居民自觉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据悉,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根据法院的裁定,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对吴兵开展的公益劳动进行跟进监督。
高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勇表示:“我们将坚决贯彻执行市委决策部署,继续深化司法创新,通过一个又一个鲜活的案例传递社会正能量、引导文明新风尚,为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