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6日,徐某某不服仪征市人民法院(2020)苏1081刑初45号刑事判决,向仪征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刑事申诉。2021年1月19日,仪征市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案件承办人对刑事申诉理由进行释法说理,三位听证员经讨论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徐某某当场撤回刑事申诉申请并签订了息诉罢访协议。
碧荷映日 奋楫笃行
以检察之力拧紧“安全生产阀”
“检”守禁毒防线正在进行时……
检护民生,守护百姓“稳稳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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