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更好地接受外部监督,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行风监督员,社区主任、群众代表及扬州、仪征媒体记者等共20余人受邀参加。
民事行政检察部门主要有以下五个职能,一是对符合监督条件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请上级检察机关抗诉或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二是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通过检察建议方式进行监督;三是对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书面检察建议或口头监督意见;四是对行政机关违法履行职权或者怠于履行职权的行为,通过督促履职、督促起诉等方式进行监督;五是支持弱势群体提起民事诉讼;六是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造成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经督促履职拒不纠正的,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在市委和上级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院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加大诉讼监督力度,完善多元化监督格局,努力促进司法公正。2017年初,民行部门获评2016年度扬州市检察机关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先进集体,部门负责人刘爱花在省院2016年度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中被表彰为先进个人。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适应新形势,围绕公益服务工作主题,当好公共利益代表,在守护绿水青山中诠释民行检察责任担当。今年7月1日公益诉讼工作全面推开后,我院办理扬州市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第一案,截至目前,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追回国有财产600余万,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