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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2月17日)
2017-02-17 15:15:00  来源:扬州检察  作者:扬检
                                                       
 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17日在扬州市

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工作回顾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支持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下,紧紧围绕扬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坚持为民立检、业务立检、公信立检,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的发展。

一、切实履行刑检职能,推动平安扬州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9931265人,提起公诉40556109人。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着力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强奸、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430541人,提起公诉12661582人。办理了王连顺故意杀人案、陈国俊贩卖运输1.8公斤冰毒案等一批重大刑事案件。保障互联网安全,起诉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互联网犯罪50124人,依法办理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王欢等61人网络荐股诈骗案等重大案件。

积极护航经济发展。加大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惩治力度,共批准逮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93128人,提起公诉253681人。办理了张爱国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400余万元案等经济犯罪案件。服务创新驱动战略,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36人,提起公诉3081人。服务非公企业发展,依法妥善处理涉企案件,注意办案方式方法,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深入非公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服务活动69次。注重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促进可持续发展,提起公诉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4158人。办理了商正松污染环境案等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注重化解社会矛盾。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不批捕39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起诉194人,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捕率73.33%、不诉率26.67%,位居全省前列。在涉及民事纠纷和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中,优先解决民事问题,促成当事双方和解,成功调处案件86件。落实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要求,推行电子信访档案建设,实现信访案件网上受理、流转、提醒、催办和督办,共处理信访件1688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45件。深化以律师为主的第三方参与涉检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广陵区检察院协调区司法局邀请律师每月两次到检察机关参与接访工作,提升矛盾化解实效。

二、严肃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廉洁政治建设

加大办案力度。顺应反腐败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全市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98109人,其中科级干部21人,处级干部4人,涉案金额20万元以上的案件94人,300万元以上的14人。立案查处渎职侵权犯罪2632人,其中科级以上干部10人。根据上级院交办,侦查、起诉中国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原局长李量受贿案,起诉徐州市原副市长李连玉受贿、滥用职权案等重大专案。

突出查处重点。将群众关注点作为工作着力点,根据省检察院统一部署,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医疗采购领域回扣”“提成潜规则,开展专项行动,共查处贪污贿赂犯罪4647人,涉案金额3400余万元。针对尊老金等20余项民政补助资金违规发放情况,深挖背后隐藏的渎职犯罪,立案查处44人,追缴相关财政资金800余万元。遏制损害农民利益、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针对涉农领域职务犯罪,重点出击,立案查处911人。严查工程建设、征地拆迁领域、国企领域腐败问题,立案查处2425人。

狠抓办案规范。规范职务犯罪线索管理机制,实现线索的统一管理、交办、转办和指定管辖。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并拓展至对询问重大职务犯罪案件重要证人和搜查、扣押进行录音录像。规范使用强制措施,按照上级院要求完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场所建设,并严格执行办案区准用审批、看审分离等规定。规范律师接待工作,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依法办理律师会见申请。健全侦捕诉衔接机制,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提前介入侦查活动,规范引导侦查取证。

三、依法强化诉讼监督,营造公正司法环境

全面履行监督职能。积极消除监督盲点,力求监督有力不缺位。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人,监督撤案29件,纠正漏捕10人,纠正漏诉67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14件。依法提出刑事抗诉13件,提出、提请民事抗诉17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23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对监管场所提出书面纠正违法意见38件,检察建议48。加强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依法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17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

积极畅通监督渠道。与政府法制部门加强联系,深化两法衔接机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37件,公安机关已立案10件。与公安、法院、法制办、交通局会签《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五方联席会议工作制度》。积极发挥驻公安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职能作用,探索在环保、市场监管等行政机关设立检察官办公室,通过下沉监督力量,及时掌握基层案件情况和行政执法动态,依法督促移送刑事案件。规范派驻市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工作,聘请市民观察团成员参与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形成监督合力。

努力提升监督效果。坚持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并重,筑牢法治基石,营造法治环境。继续组织开展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专项监督,纠正不当立案,获得最高检肯定。在全市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民事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办理虚假诉讼监督17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2件,移送其他刑事犯罪线索10件,其中8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办理的广济医院虚假诉讼窝串案,涉案金额6000余万元,系扬州历年查处最大案值的民事虚假诉讼案件。依法抗诉的刘文静等5人销售假药案,主犯刘文静刑期由二年六个月改判为十年。

四、完善预防犯罪体系,扩大办案社会效果

继续巩固强化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全市检察机关召开案例剖析会15次;发送预防检察建议31份;开展六进预防宣传活动139次、13540人次;改版升级警示教育基地展厅,组织警示教育活动207批次11270人次;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31120批次。年度职务犯罪惩防报告被最高检评选为优秀年度报告、被省院评为十佳年度报告。与高校、组织部、妇联、人社局等联合,在全市新毕业、新就业、新提拔人员中开展三新人员预防。结合办案开展财会人员专题警示教育,促进将廉政知识纳入财会人员继续教育题库,推动组织部、监察局、财政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若干规定》。探索紫信封特殊关爱行动,向监狱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犯罪人员家属递送紫信封,进行释法说理和心理疏导。

探索拓展普通刑事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深化法治课间餐项目,推动范围向职业学校、技术学校拓展,活动覆盖全市500余所中小学、职校、技校,将反校园欺凌、反家庭暴力等纳入活动内容,开展法治讲座75次、3.4万余人参加。项目被评为2016年江苏基层改革精选案例。申报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修复性司法项目入选法治扬州建设实事项目。探索开展非公企业务工人员入职前犯罪预防工作,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最高检特约检察员赴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视察相关工作,在非公企业观摩检察机关法治课,获得肯定。

五、不断深化自身建设,夯实事业发展根基

努力打造高素质检察队伍。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重点,推进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市检察院各支部均设立微课堂开展我是党员我带头”“亮身份、作承诺、树形象等一系列实践活动。宝应县检察院第二党支部被扬州市委确定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示范点。塑造队伍进取精神,开展晒业绩、比能力活动,每季度评选检察之星激励干警比学赶超。深化研培一体化机制,引导干警针对实务开展调研,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培训课程,共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44次,组织各类培训97次。在最高检、省检察院组织的侦监、公诉、职务犯罪预防、案件管理、检察技术业务竞赛中,有1名干警进入全国十佳5名干警进入全省十佳

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和机制创新。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对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全市遴选出231名员额检察官,配备检察官助理227人。根据岗位特点,探索构建权责相统一的考评模式,初步形成了以办案责任制为核心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动技术布点工作,一院引入,服务全市,实现技术装备、技术人才的共享。

切实推动基层工作发展。统一规划基层检察工作,出台《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意见》,制定并落实基层院争先创优规划。完善基层工作指导机制,市检察院党组每年专题研究基层帮扶工作,市院领导每季度到联系单位调研指导。建立市检察院部门和基层院年终相互评价机制,力求互促共进。仪征市检察院检察官、大学生村官联络工作经验被最高检简报转发推广。高邮市检察院队伍建设工作方法入选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建设暨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书面交流。

六、注重强化内外监督,提升检察机关公信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高度重视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的审议意见,从职能履行、法治宣传、队伍建设三方面汇总细化为25条,纳入年度工作任务,严格督促落实。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推动法治课间餐项目实现全覆盖,开展渎职犯罪专项预防等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络,采取专题汇报、工作通讯等方式拓展沟通联络渠道。认真落实《市检察院办理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法》,办结代表建议2件。2016年市人大常委会专门视察开发区检察院工作,在扬省人大代表专题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均予以肯定评价。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市院配合司法行政机关选聘50名人民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督范围,组织评议职务犯罪案件2326人,向犯罪嫌疑人作权利告知81113人。落实与政协委员联系制度,适时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建议。组织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活动,主动邀请各界代表参观检察工作场所。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定期组织走访和座谈活动。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全面推进检务公开,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平台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15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416件,公开法律文书3693份。着力打造检察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利用网络平台发布检察资讯5000余条,全市检务头条号累计阅读量达1.9亿人次。市检察院、邗江区检察院、江都区检察院均入选正义网评出的“2016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建设运营100

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依托网上办案平台实现全程管理、动态监督,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共监管重点案件233件。建立内部反向审视制度,赋予后道业务环节汇总反映前序办案中不规范情况的职责,及时予以纠正完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制定并执行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纪检监察监督责任清单、党组书记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责任清单出台《扬州检察人员八小时以外十不准》,探索通过发送提醒短信,建立干警家属廉政微信群方式,强化对干警八小时以外的管理。吸取教训,警钟长鸣,结合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严肃纪律要求,促进干警廉洁从检。

五年来检察工作主要成效和体会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努力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在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时也积累了新的经验和体会。

一是必须把握正确方向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融入中心工作;始终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我们坚决执行市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三个扬州和世界名城建设奋斗目标,及时出台并落实《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服务和保障扬州跨江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改进方式,创新举措,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我们与市中级法院会签《关于资源环境类刑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实施意见》,与市环保局会签《关于建立生态环境领域办案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切实强化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坚持为民立检,整合窗口职能,开展流动服务,推动检力下沉,全方位打造服务中心、服务车、服务站相结合的检察为民服务体系。我们的法律监督、预防职务犯罪等多项工作受到地方党委的重视和肯定,检务保障、队伍建设等得到地方党委、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检察工作环境得到不断优化。

二是必须聚焦检察主业。五年来,我们始终坚守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抓好检察办案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65198581人,提起公诉1841225819人,公诉案件量刑建议采纳率95%。立案查处贪污贿赂犯罪463511人,渎职侵权犯罪111154人,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100%。监督工作明显强化,共监督刑事立案312人、监督撤案397件,纠正漏捕286人,纠正漏诉397人,提出刑事抗诉53件,提出、提请民事抗诉100件,提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81件,书面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监管改造违法77人。与此同时,监督手段不断丰富、工作体系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强化、驻派出所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为侦查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审判监督工作逐步建立起以抗诉为主,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监督手段并举的多样化模式。

三是必须坚持创新创优。五年来,我们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努力推动工作走向前列,不断强化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思想认识,努力推动事业持续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围绕业务工作、队伍建设、品牌打造等方面,大力推动创新创优,积极营造比学赶超、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五年来,两次更新改版预防腐败警示教育基地展厅,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190011万余人次,被省委宣传部确定为全省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学习实践基地,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百优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刑拘后未提捕未移诉专项监督、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等工作被最高检推广。研培一体化模式、先民后刑办案机制等经验被省检察院推广。仪征市检察院、宝应县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四是必须优化能力作风。五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业务、队伍两手抓,努力以素能的提升、作风的优化为工作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们建立起部门、条线、全市三级检察讲堂和两级院35名业务骨干组成的兼职教师队伍,常态化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竞赛。在全省检察机关和市级机关率先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挖掘青年潜力,发挥青年活力,助力检察工作开展。我们出台《扬州市检察机关八条禁令》《自侦办案六个严禁》等16项制度以加强队伍管理,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五年来,我们共有集体935批次、个人278人次获得各级表彰奖励,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吴秀、全国检察机关预防素能比武优胜标兵王子、全国检察机关网络安全业务标兵王凯等先进典型。市检察院反渎局被最高检表彰为严肃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专项工作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0名干警在全省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进入十佳2名干警在全国检察机关业务竞赛中进入十佳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离不开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服务发展大局的措施仍需丰富,还要进一步提升工作效果;法律监督职能仍需强化,还要进一步适应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各基层院、各项业务工作之间仍存在差距,还需要进一步全面均衡发展;队伍专业化、信息化水平仍需提升,还要进一步跟上时代发展步伐;纪律作风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干警违纪违法情况仍有发生,还需要进一步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举措,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思路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全面贯彻省、市党代会精神,开启未来五年扬州检察工作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检察机关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市委紧扣两聚一高,办好十件大事的整体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省检察院实现全面提升、全国领先的工作要求,锁定社会满意、系统一流的工作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抓手,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推进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努力为扬州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使命,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将检察工作摆到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去谋划,聚焦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扬州目标,增强服务发展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依法严厉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强化风险防控,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切实强化产权司法保护,依法维护企业、公民产权和合法权益,保障创新创业,护航经济发展。依法做好涉军维权工作,为改革强军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有的放矢强化职能履行,守护绿色家园。

二是以维护公正为信念,着力强化检察监督职能。突出检察机关监督属性,积极弥补监督薄弱环节,强化意识、拓宽渠道、改进方式,全面加强诉讼活动监督和行政执法监督,促进公正司法、严格执法。坚持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并重,事后纠错性监督与事前预防性监督并举,扩大监督效果。依法严肃查办职务犯罪,注重通过案件查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提升犯罪预防工作水平,实现源头治理。强化检务公开,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积极争取各方面对检察监督工作的支持。

三是以改革创新为关键,努力增强工作发展动力。坚决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部署,根据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结合扬州检察实际,进一步完善与司法改革要求相适应的工作模式和评价体系,确保司法办案责任落实到位。根据上级部署,积极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基层院内设机构改革、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工作,努力以改革的方法破解发展中的难题。强化队伍思想工作,引导干警树立全局观念,正确看待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形成改革合力。

四是以固本强基为重点,大力提升队伍能力作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推动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努力推动检察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针对短板工作和发展滞后的基层院,强化工作督导,加大帮扶力度,促进均衡全面发展;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加强党风廉政教育和队伍作风建设,完善案件监管机制和工作追责体系,促进严格规范司法;深化学习型、研究型检察院建设,提升培训、练兵效果,提升干警履职能力,打造专业化检察队伍;加大科技强检力度,强化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应用,以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推动工作跨越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本次人代会的决策部署,锐意进取,积极作为,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责,更好地服务发展大局,不辜负扬州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全力以赴为我市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的扬州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编辑:边圆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