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司法公信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4月23日,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拟作不起诉案件召开案件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此次公开听证由扬州市司法局随机抽取3名人民监督员参加,对促进案件承办人公开办理起到反向激励作用。
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赵某某等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中,犯罪嫌疑人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螺蛳,但并不是在禁渔期或者禁渔区,目前查实的捕捞螺蛳数量未能达到500公斤的追诉标准,拟作存疑不起诉处理。会前,承办检察官已就案件处理已听取了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和3名犯罪嫌疑人意见。
听证会前,扬州市广陵区院运用案件信息智能推送软件将案件信息推送给人民监督员。
会上,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案件承办人对案件情况的汇报,就具体案情精准发问并发表意见,同时对案件的进一步办理提出中肯建议。
与会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案件的公开审查听证,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诚意和担当,使办案程序更加透明,释法说理更加充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参与度更高,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更加全面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