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漳州3月15日电(通讯员
江西籍男子张某原是个盗窃惯犯,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刑罚。出狱后不久,张某不仅未能痛改前非,还“重操旧业”。他将盗窃目标锁定龙海市乡镇村落里的食杂店,专门在午夜时分行窃。
2017年9月开始,张某频频在凌晨驾驶摩托车出门闲逛,经过防盗措施较简单的店铺,便窜入店中盗窃香烟、洗发水、沐浴露、手机等物品,并将收银台的现金一并偷走。至11月底,张某以相同的方式在龙海市九湖镇恒前村、颜厝镇下洋村、东泗乡东泗村等地连续作案近十起。
之后,张某将大部分偷来的物品通过摆地摊销售。经审查,张某共窃得多种品牌香烟、日常用品、手机等价值人民币12000余元及现金8800元,不思悔改的张某再一次面临牢狱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