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青岛7月3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赵建 马新燕)自称是残联的主任,既能办理残疾证,又能申请政策性住房,还能通过“关系”拿到高额工伤赔偿。本以为可以通过这位“主任”办成事,没想到却陷入一场骗局。近日,经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史某某有期徒刑二年零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被告人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
张某一直待业在家,他的父亲老张想给他办个残疾证,用来申请低保。但他又不愿意去医院检查,没有病历,就没法申请。2015年10月,老张通过同事介绍认识了“史主任”,她自称是残联的工作人员,享受部级干部的待遇。双方见面沟通后,“史主任”说她认识残联的上级领导,可以找关系不用走正规程序就能办出残疾证。因为是同事介绍的,“史主任”之前确实“办成过事”,老张就没有怀疑,连忙问她需要多少钱去处理关系,对方说需要2万元,老张赶紧同意了。
后来,老张来到“史主任”的家里,给了她5000块钱,又陆续通过现金和银行汇款的方式几千元几千元地转给她2万元。为了稳妥起见,老张想要个收据,但“史主任”说不能开收据,老张毕竟有求于人,也就没有再坚持。等了一段时间,没有任何消息,老张有些着急,就去催问。“史主任”说事情有点难办,钱不够,还得追加1万元。老张感觉这个事希望不大,花费也太多,不想继续办了,让“史主任”把钱退回来。“史主任”很坚决地说钱退不回来,不继续花钱办事,前面的钱就都白花了。老张为了不让那2万元打水漂,只好又给她汇了1万元。之后这个“史主任”一直也没有把残疾证办出来,老张催促了很多次,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推脱。
就在老张找“史主任”办理残疾证的这个过程中,史主任知道了张某的具体情况。她对张某说,像他这样35岁以上、本地户口、没结婚、没有正式工作的居民,国家有个政策,可以申请住房,不过需要预先交8万元,可以分期付款,第一次交3万元,每交一次钱,都会办理正式手续,最后拿房产证的时候,要把尾款全部交清。这些钱都是交给国家,会出具发票,还有一张房屋申请单,申请单上会注明房子在哪个区,大体在第几层上,房屋的大体面积等信息。张某问尾款需要多少钱,“史主任”说现在确定不了,要根据具体情况再做评估。此时老张因罹患癌症正在住院治疗,张某只能先拿出2万元,而且后续的钱也不能保证按时交上,“史主任”说后续的钱交不上就把房子转给别人,2万元退还给本人。张某想,这件事就算办不成也没什么损失,干脆试一试,于是给“史主任”送去了2万元。“史主任”只是给他写了一个收条,没有出具正规发票。后来多次找她索要发票或是让她退钱,她一直推诿搪塞,张某心里起疑,和父亲老张沟通后,二人才发觉可能被骗了,去了派出所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