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宇)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昨日,朝阳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被告人马某儒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向朝阳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经依法审查查明,被告人马某儒于今年5月18日在朝阳区双井桥西北角红绿灯处与彭某某发生争吵,后马某儒将彭某某打伤。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被害人彭某某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二级。
马某儒于5月19日在房山区某小区内被民警查获。朝阳检察院于6月1日依法对马某儒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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