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阿姨,您好。俺在姥姥家过得挺好的,姥姥给俺添了新衣服,购买了一大堆俺平时最爱吃的零食。您放心吧,我学习方面也挺好。”前两天,我再次收到小王发给我的报“平安”短信。
小王原本是个聪明可爱的女孩。不幸的是,读中学的她遭到了社会青年刘某的不法侵害,心理上留下阴影,学习成绩下滑明显,就像变了一个人,整天沉默寡言。
去年10月,案件结束后,我和未检科同事到小王所在学校回访,了解到她的状态没有大的改观。作为案件承办人,我能为小王做些什么呢?
我多次找小王谈心,了解到小王出生后就在姥姥家生活,后来父母离婚,小王一直很坚强。那次事情之后,小王的内心变得脆弱、敏感且自卑,几乎对生活失去了希望。作为一名心理咨询师,我有义务也有信心帮助小王走出阴影。
我尝试对小王进行心理疏导,让她学会放下,让她明白生活是美好的,大家都很关心她。我的努力渐渐打开了小王的心结,2017年11月,我与相关部门协调,帮小王换了个环境学习,转到了另一所中学,重新开始新生活。
“孩子,无论你走到哪里,我都是你的依靠。”我对小王说。
小王转学后,我每个月都要去看望她一次,给她带去励志书籍。小王也逐渐坚强起来,她曾对我说:“刘阿姨,您放心吧!俺一定要重新找回人生的自信,一定要发奋读书学习,将来一定做一个让别人瞧得起的人。”听到这话,我的心暖暖的。
每隔一段时间,小王会给我发短信,报告一下学习、生活情况。闲暇时,我也喜欢翻阅这些短信,也常想起一位领导说过的话:“一名检察官在办案中,尤其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决不能就案办案,一办了之,而是必须做好后续工作,要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寻找解决的办法,并付诸行动。”之前我是这样做的,今后也一样。
(口述人单位:河南省郸城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