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100个基层院|湖南通道:双语办案开出祥和之花
2018-07-23 11:22:00  来源:正义网

   

    1995年8月15日,湖南省通道县检察院领导在党组会议室研究检察工作。从左至右依次为何爱元(时任党组成员)、杨涛(时任副检察长)、姚吉信(时任检察长)、金兴汉(时任副检察长)、杨进然(时任党组成员),均已退休。

   院情小贴士

  ●恢复重建时间:1978年9月

  ●现任检察长:李春燕(第八任)

  ●干警人数:现有干警3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警19人,40岁以下干警18人

  ●最高荣誉:湖南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

  芦笙阵阵,曲歌声声。一群吹着芦笙的侗族老乡走进湖南省通道县检察院大院,一名侗族女子将一块刻有“法律监督、尽职尽责、为民办事、彰显公正”的牌匾送到监所检察室干警手中。

  这是该院荣誉室陈列的一张照片上的场景。“送牌匾的是侗族老乡粟某。”该院监所检察室干警谢锡位向记者介绍了照片背后的故事。

  2015年,粟某因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粟某上诉后,二审认定其违法所得为6.5万余元。自2016年1月二审以来,粟某多次找到承办人,希望办案机关如数退还多追缴的罚没款,但都没有结果。

  “后来她向我们反映了情况,我们核实后向办案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帮她追回了钱,多亏我们懂侗语,与她沟通比较顺利。”谢锡位说。

  通道县是一个典型的少数民族县,居民有侗、汉、苗等24个民族,其中侗族人口约占78%,侗语是当地一种重要语言,大多数侗族老人不会说普通话,侗语是他们唯一的语言。

  “办案时,常常遇到只懂侗语、不懂汉语的当事人,语言障碍问题很突出,为此我们逐渐摸索出双语办案模式,即通过汉语和侗语两种语言办案,并将侗族‘款约’灵活应用于办案中。”该院副检察长刘彩娥向记者介绍了双语办案模式的由来。身为一名在岗30年的老干警,刘彩娥是该院双语办案模式的开创者,早在1999年,她就通过双语办案有效化解了一起纠纷。

  红香村和芋头村住的都是侗族居民,1983年至1995年,两村因宅基地权属时常发生争吵,县政府多次调解仍然无效。后县政府将争议的宅基地确权给芋头村,决定下达后,红香村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决定。因故错过上诉期后,红香村仍不服,两村又多次发生冲突,矛盾恶化。

  “这种紧张关系持续到1999年4月,检察院受理了此案。”当年在红香村担任村委会主任、现任芋头村支部书记的杨青介绍。受理此案后,刘彩娥和时任副检察长石成海进行了实地调查,通过侗语与村民细致交流,了解事情原委、释法说理。通过检察院抗诉,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撤销原判,由县政府重新确权,维护了红香村的合法权益。

  “从那以后,两村一直相安无事,村民相处融洽,2016年两村合并,双方关系更加和谐,这都是检察院当年的功劳啊。”杨青感慨地说。

  “通过侗语与当事人交流能拉近与他们的距离,更有利于维护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办案质效也更加明显。”该院检察长李春燕告诉记者,针对新招录干警不懂侗语的实际,该院组织懂侗语的老干警和侗语专家开设侗语课,开展日常侗语对话、侗语知识竞赛,加强双语办案人才培养。“现在,60%的干警都能用一口流利的侗语交流了,工作时,不会侗语的干警将搭配一位懂侗语的干警,充分发挥侗语为老百姓排忧解难的作用。”

  “只有真正听懂少数民族群众的语言,接受他们的习俗才能更好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传播公平正义。”在该院工作了34年的副检察长尹群岛身为侗族,主动承担了传播侗语的使命,培养了一批又一批双语办案人才。

  对于该院在双语办案方面的探索,怀化市委常委、通道县委书记印宇鹰给予充分肯定:“通道县检察院双语办案模式值得推广,既构建了和谐的检群关系,也促进了办案质量效果的双提升,应该成为通道司法机关开展工作的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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