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年检察情 | 我经历的几个第一
2018-07-05 16:29:00  来源:扬州检察院  作者:周世俊

  岁月匆匆,转眼已是2018年,我退休也已一年有余了。回顾工作的四十四年,我当过工人、战士、部队院校的学员、教员,1988年转业到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一幕幕,一幅幅,历史的画面常常在眼前流连,特别是我在扬州市检察院经历的几个“第一”,更是难以忘怀。

  第一台“微机”

  “北极星”牌、江苏无线电厂生产的微机,现在已没有人知道了,可这就是扬州市检察机关装备的第一台微机。

  1988年秋天,我从部队院校转业至扬州市检察院,被分配到院办公室做统计工作,并有幸负责这第一台“微机”的管理使用。我虽懂得一些无线电知识,但从未接触过微机,对检察工作更是门外汉,这使得我不得不一切从头学起。面对全新的工作,陌生的业务,我边干边学边摸索,检察业务、统计知识、微机原理、操作方法一点点学,一项项摸索。从尺子、算盘,人工做报表起,到试着与表格、数据、屏幕打交道,摸着石头过河,一步步攻克难关。1989年3月,也就是我到办公室上班两个多月后,就准确、及时地通过这台微机报出了扬州市检察院建院以来的第一份全市检察工作月报表。

 

1999年6月市院干警参加全市青少年国际互联网知识竞赛

  第一次由最高检在扬召开的全国十省市“统计工作会”

  我从事检察统计工作后,全力做好统计数据的输入、审核、汇总、上报,每个月底都加班加点,争分夺秒,确保上报省院报表的准确、及时,并向领导、部门提供准确的汇总数据和分析。在领导的支持下,加强对全市统计人员的培训、辅导、考核。编写报表填报说明下发基层统计人员,实行报表提前报加分、推迟报扣分的综合记分考评制。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夯实统计数据准确、及时的源头基础,确保了上报省院报表多年无差错。同时,还充分利用统计数据这一信息资源,加以开发利用,分析其特点、规律,寻找原因,提出对策,供领导决策参考。几年中,我撰写了二十多篇统计分析文章,被省院简报、《江苏检察》、《扬州日报》、《扬州晚报》等录用。

周世俊获评先进工作者称号

  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院还相继开发出工资管理、人事管理、经济案件管理等应用软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在省院统计工作、微机应用的评比中,我院被省院评为两项工作“双先进”,这也是全省当年唯一的“双先进”。我撰写的《关于我市检察机关统计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后的情况报告》,被省院作为经验材料在简报上转发。我院统计工作的突出成绩,得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肯定。1995年11 月,高检院在我市召开了全国十省市统计工作会,我代表扬州市检察院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这也是扬州市检察机关历史上的第一次。

  第一部“电台”

  “对讲机”,这对于手机普及的当今,已不算什么了,或可以说是很老土的东西了,但在1989年,那还是个稀罕物。1989年在省院统一要求下,我院配备了电台主机、车载台、对讲机,组成了我市无线电台网,这也是我市检察机关的第一部电台。

周世俊在调试电台

  随着科技的发展,手机逐步进入社会的生活中,并已是人人都有,人手不离了。我市检察机关无线电台网,从装备到九十年代后期退出检察机关的装备序列,也仅仅几年的时间。但其发挥作用的短暂瞬间,作为管理、使用者的我仍是难以忘却。

  1992年冬天的一个夜晚,我院六十多名干警组成数个侦查小组,对一起特大偷税案采取紧急搜捕行动。为保证整个行动的通讯联络,我晚上八点就进入办公楼顶层西北角、没有任何取暖措施的电台主机房。当时,整个大楼只有我一个人,窗外北风呼啸,楼内鸦雀无声,战前短暂的寂静更给人寒气逼人的感觉。我身裹大衣,全神贯注地注视着电台的每一个信号。深夜一点多钟行动开始,检察长的指令、各侦查小组的报告,整个行动的进展情况,均通过我的口中传送出去,墙上的挂钟“嘀嘀答答”地响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了,处于紧张战斗状态的我并无感觉。当一线战友凯旋时,我才揉揉冻僵的双手,离开已连续坐了十六个小时的寒冷的机房。

周世俊曾因管理“微机、传真机、电话机、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录音机”,而被称为“六机部长”

  第一部内部执法监督“实施办法”

  2010年3月,经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研究审议,出台了《扬州市检察机关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这是我市检察机关对执法办案进行实体和程序进行内部监督的第一部《实施办法》;是扬州市检察机关拓展监督思路,探索创新出的“检察人员执法过错问责新机制”;是强化内部执法监督,保障检察人员公正廉洁执法的一条新路。

  我于2010年2月调入市院纪检组、监察处工作。有幸成为制定、修订《实施办法》的参与者,并连续四年负责组织实施,不断进行总结、宣传。

  我市检察机关通过《实施办法》的制定与施行,对执法过错责任的追究制度化,定期启动程序,使执法者的公正性、廉洁性时刻受到监督;创新“询案、述案、评案、问责”的工作机制,实实在在地追究过错责任,使执法者多层面接受监督;辅以对所办案件实行“三全监管”。即对所办案件,实行“全部、全程、全面监管”。确保每个案件、每个执法者均受到全方位的监督,保证执法的公正、廉洁,使执法监督更具权威性。实现了内部执法监督的制度化、长效化管理。

  几年来,每年都对全市检察机关的两千多起案件开展“询案问责”活动,全市所办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投诉办案质量及徇私枉法的信访,逐年减少。此项工作,得到了高检院、省院和市纪委的肯定。我撰写的《创新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内部执法监督体系》调研文章,荣获《2011年度扬州市纪检监察调研式成果优秀奖》。2010年在全省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会议上交流,并入选2011年全国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会议文选。(作者:周世俊 单位:扬州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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